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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西北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自主招录公告(32人)

陕北小招 2023-02-21

依照我院2020年人才招录计划,根据《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我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专业和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录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专业岗位及数量要求见《西北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自主招录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招录要求的人员。具体招录对象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内院校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步骤

自主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报名起始之日7日前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网上报名:登录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官网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学历和专业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r89550953@foxmail.com,邮件标题以“2020年自主招录报名+岗位+姓名”命名。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规定招聘。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岗位,我院根据自主招聘各专业计划人数和实际报名人数,按照成绩排名,择优录用。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由我院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对其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料原件进行审核。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准考证。

2020年毕业生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籍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免冠近期1寸彩照2张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往届生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免冠近期1寸彩照2张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准考证。在医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博士不参加专业测试,直接进行面试)。

1.专业测试(总分100分)

重点考核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内容。不指定教材。

专业科目笔试按照岗位需求和专业测试人数1:3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专业岗位,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全程录像。

主动放弃面试者,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即: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安排在我院,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或医院公章。体检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与考察每个环节只能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我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予以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几点说明

(一)本次招聘由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具体组织实施,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全程指导并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一旦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四)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检查“健康码”或“一码通”并检测体温。资格审查和笔试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笔试时,当天持“绿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持“黄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提供审查或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方可参加;持“红色码”禁止参加。不带手机,无法提供“健康码”或“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审查或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后方可参加。连续测量体温都超过37.3℃的人员,在临时隔离点进行观察,经医务人员健康评估后,安排在备用场地。中高风险地区来陕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提供审查或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审查或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提前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并携带诊断证明参加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必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保持通信畅通。

(二)资格审查中需要提交的学籍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询下载。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1616号(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学术报告厅人力资源部401室)。

联系人:李至 联系电话:029-89550953

附件(阅读原文下载):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自主招录工作人员计划表

来源: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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