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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33号)要求,现就延安市2022-2023学年银龄讲学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2-2023学年,全市共招募银龄讲学教师27名,具体计划详见《延安市2022-2023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市内外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三、招募条件
(一)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三)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
(一)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市、区)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日前
六、报名方式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教学能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文件、报名表(附件2)、近6个月体检报告原件到所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七、人员确定
由授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招募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签订服务协议书,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确保讲学教师9月份按时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学年2万元标准发放,主要用于讲学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的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受援县(市、区)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受援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延安市2022-2023学年银龄招募计划岗位计划表
2.延安市2022-2023学年银龄招募计划报名表

             


             延安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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