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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撤销龙南县,设立龙南市

方舆编辑部 方舆论坛 2023-02-16

江西省政府网站消息: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龙南县设立县级龙南市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江西省撤销龙南县设立县级龙南市的批复》(民函〔2020〕61号)精神,国务院已同意撤销龙南县,设立县级龙南市,以原龙南县的行政区域为龙南市行政区域,龙南市人民政府驻龙南镇龙翔大道1号。龙南市由省直辖,赣州市代管。

此次撤县设市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处置,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撤县设市组织实施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2020年6月29日  

http://www.jiangxi.gov.cn/art/2020/6/30/art_4969_2467806.html

赣州市区划图(民政部网站)

区划调整后,赣州市辖3区2市13县。

赣州市区划表(民政部网站)

扩展阅读:

赣州市历史沿革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置南壄县,隶九江郡,为赣南建置政权之始。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豫章郡,治南昌,领18县,其中赣南3县隶之:南壄县(约辖今南康、大余、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赣县(约辖今章贡区、赣县、兴国等地)、雩都县(约辖今于都、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安远、寻乌等地)。西汉末年,改豫章郡为九江郡。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九江郡复名豫章郡,南壄改为南野,赣南3县仍隶之。兴平元年(194年),分豫章郡置庐陵郡,赣南3县隶庐陵郡。

三国东吴嘉禾五年(236年)析庐陵郡置庐陵南部都尉,治雩都,属扬州,领雩都、赣县、平阳(由赣县分出,即今兴国年)、阳都、揭阳(析雩都白鹿营地置阳都;析阳都陂阳地置陂阳县,随后改为揭阳年)、南安(由南野分出,约辖今南康、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年)、南野(约辖今大余、上犹、崇义等地年)七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南安为南康,改阳都为宁都,改平阳为平固。

西晋太康三年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雩都,将南野并入南康,领6县。五年(284年),改揭阳为陂阳。十年(289年),赣县移县治于葛姥城(今章贡区虎岗一带年)。元康元年(291年),南康郡改属江州都督府。永和五年(349年),郡治从雩都迁至赣县(章、贡两水间,今章贡区年)。南北朝梁大宝元年(550年),南康郡地大余改属广东东衡州始兴郡。陈太建十三年(581年),大余改隶广东东衡州安远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南康郡为虔州,隶洪州总管府。平固并入赣县、南野并入南康、虔化并入宁都。十三年(593年),陂阳县设石城场,并入宁都。虔州领4县:赣县、雩都、南康、宁都。

唐置虔州,贞观元年(627年)属江南道。永淳元年(682年),析南康东南地复置南安县(约辖今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年),虔州领5县。神龙元年(705年),复置大余县,虔州领6县。天宝元年(742年),南安改名信丰县,并分出原南安地置百丈泉,后改虔南镇。开元二十一年属江南西道。贞元四年(788年),分出雩都三乡和信丰一里复置安远县,虔州领7县。天祐元年(904年),从雩都县分出象湖镇置瑞金监。

后梁开平三年(909年),虔州属梁。四年(910年),以虔、韶2州置百胜军;南唐昇元元年(937年),改百胜军为昭信军,虔州属之。乾化元年(911年),析南康县地置上犹场。保大十年(952年),改上犹场为上犹县,翌年改瑞金监为瑞金县,虔南场为龙南县,石城场为石城县。至此,虔州领11县:赣县、雩都、信丰、南康、大余、虔化、安远、上犹、瑞金、龙南、石城。

宋开宝八年(975年),改昭信军为军州。大平兴国元年(976年),改军州复为虔州,隶江南西路;七年(982年),从赣县分出潋江镇7乡及庐陵泰和部分辖地置兴国县,从雩都分出县东南6乡于九州镇置会昌县。虔州领13县。淳化元年(990年),以虔州原辖南康、大余、上犹3县另置南安军,治大余。虔州领10县,隶江南西路。宣和三年(1121年),龙南县改名为虔南。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校书郎董德元以“虔”字为虎头,虔州号“虎头城”,非佳名,奏请改名,诏改虔州为赣州(取章、贡二水合流之义年),赣州名始此。同时,虔化县改名为宁都,虔南县复名为龙南。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江南西路为江西行中书省,赣州、南安军隶江西行省。至元十四年(1277年),赣州、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管府、南安路总管府。隶属与领县如旧。吴二年(1365,元至正二十五年),赣州、南安两路改为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江西分为5道,赣州、南安2府均属岭北道。成化十三年(1477年),设分巡岭北道于赣州,赣州、南安2府属之。弘治七年(1494年),置南赣巡抚都察院于赣州,称虔院。正德十一年(1516年),置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辖江西的南安、赣州,广东的韶州、南雄州,湖南的郴州和福建的汀州等州府。正德十二年(1517年),从上犹、南康、大余3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崇义县,属南安府,至此,南安府领4县:大余、南康、上犹、崇义。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增设分守岭北、岭东、岭南、漳南4道,统于虔院。岭北巡、守两道治赣州,赣州、南安2府隶之。隆庆三年(1569年),从安远、信丰、龙南3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定南县,隶赣州府。万历四年(1576年),以安远县原辖寻乌等15堡另置长宁县,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12县,南安府领4县。

清顺治十年(1653年)至康熙八年(1669年),先后撤销南赣守抚和巡、守两道。康熙十年(1671年),置分巡赣南道,辖赣州府、南安府。雍正九年(1731年),改分巡赣南道为分巡吉南赣道,增辖吉安府。乾隆十九年(1754年),升宁都县为宁都直隶州,辖瑞金、石城2县,为赣南分设赣州府、南安府、宁都直隶州3个政区之始。同年,改分巡吉南赣道为吉南赣宁兵备道,增辖宁都直隶州。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州年)、厅设县,县直隶省。民国3年(1914年)江西设浔阳、豫章、庐陵、赣南4道。赣南道,治赣县,领17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长宁、龙南、全南、定南、宁都、瑞金、石城、南康、大余、上犹、崇义。民国15年(1926年),废赣南道,县直隶省。民国21年(1932年)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第九、十一、十二、十三行政区:兴国县归第九行政区;第十一行政区(后改称赣南行政长官公署年)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上犹、崇义、大余6县;第十二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雩都、会昌6县;第十三行政区设龙南,辖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5县。民国22年(1933年),第十一、十三2个行政区合并,改名赣南政务专员公署,先设大余,后迁赣州,领11县。民国24年(1935年),全省改划为8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江西省第四、八行政区:第四行政区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大余、上犹、崇义、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11县;第八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雩都、兴国7县。

民国18年至23年(1929年至1934年)赣州大片土地成为中央革命根据地,赣南各地先后成立苏维埃政府,分别隶属江西、湘赣、粤赣、赣南省苏维埃政府。并于1934年8月在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1949年11月撤销赣州专区,所属市、县直隶赣西南行署区;瑞金专区更名为宁都专区。1951年6月17日撤销西南行署区,恢复赣州专区,今赣州各县分属赣州专区、宁都专区。1952年8月29日,宁都专区并入赣州专区,广昌县划归抚州专区。1954年5月改称赣南行政区,广昌县来属。1957年雩都、寻邬、虔南、大庾县分别更名为于都、寻乌、全南、大余县。1964年5月赣南行政区复名赣州专区。1971年1月改称赣州地区。1978年8月设立赣州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10月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1994年瑞金撤县设市。1995年南康撤县设市。

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撤销赣州地区设立地级赣州市的批复》(国函字〔1998〕114号):一、同意撤销赣州地区和县级赣州市,设立地级赣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章贡区。二、赣州市设立章贡区,以原县级赣州市的行政区域为章贡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阳明路。三、赣州市辖原赣州地区的赣县、兴国县、于都县、宁都县、会宁县、石城县、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县、定南县、全南县、寻乌县和新设立的章贡区。原赣州地区所辖的南康市、瑞金市由省直辖。1999年7月1日,地级赣州市正式挂牌成立。县级南康市、瑞金市由地级赣州市代管。

2003年末,全市总人口806.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7.4万人。2004年末,全市总人口81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4.9万人。

2005年末,赣州市辖1个市辖区、15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共有7个街道、138个镇、144个乡、1个民族乡。(另一资料:138镇、145乡、8街道,另有5个管理区,10个营林林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赣州市常住总人口8368447人,其中,章贡区642653人,赣县546964人,信丰县664047人,大余县289378人,上犹县257464人,崇义县187234人,安远县340740人,龙南县300301人,定南县172771人,全南县180691人,宁都县794806人,于都县853457人,兴国县719830人,会昌县445137人,寻乌县288207人,石城县278246人,瑞金市618885人,南康市787636人。

2013年10月1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赣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3〕114号):一、同意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以原南康市(不含潭东镇、潭口镇)的行政区域为南康区的行政区域。南康区人民政府驻蓉江街道金赣大道1号。二、将原县级南康市的潭东镇、潭口镇划归赣州市章贡区管辖。2014年2月25日,赣州市南康区正式挂牌成立。此次调整之后,赣州市辖区面积为2323平方千米。

2015年末,全市共有7个街道、142个镇、141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

2016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赣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56号):同意撤销赣县,设立赣州市赣县区,以原赣县的行政区域为赣县区的行政区域,赣县区人民政府驻梅林镇梅林大街5号。至此,赣州市辖3个市辖区、1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辖区总面积5416平方千米,总人口约21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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