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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四五”规划共和、玛沁、海晏、贵德、囊谦等撤县设市,推进门源、民和、互助等自治县撤县设市
青海日报数字报 发布时间:02-10
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10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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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培育一批新兴城镇
加快共和、玛沁、海晏、贵德、囊谦等撤县设市进程,稳妥推进门源、民和、互助民族自治县规划建设管理向城市体制转变,适时撤县设市。强化省际重要节点城镇建设,打造一批与周边省区区域合作的“新门户”。建立全省设镇设街道标准,推进省内符合条件的地区“乡改镇”“乡(镇)改街道”“村改居”进程。稳步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农字号、文字号、旅字号、体字号等特色小镇,重点支持河湟地区培育若干特色小镇群落。鼓励大中型企业独立或牵头打造和运营特色小镇,加大奖补支持,完善政银企对接服务平台,推动小镇高效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海南藏族自治州政区图(民政部网站)
果洛藏族自治州政区图(民政部网站)
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区图(民政部网站)
玉树藏族自治州政区图(民政部网站)
海东市政区图(民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