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安徽省公布2021年行政区划

方舆无形 方舆论坛 2023-02-16
2022年1月1日,安徽省民政厅公布《2021年安徽省行政区划简册》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省辖16个设区市,9个县级市、50个县、45个市辖区,276个街道、1236个乡镇[其中997个镇,239个乡(含7个回族乡,1个回族满族乡,1个畲族乡)]。

安徽省区划统计表

安徽省政区图(方舆论坛 周釜俊绘制)
根据方舆论坛整理,2021年安徽省无县级以上调整,县级以下区划调整涉及合肥市、铜陵市、黄山市、蚌埠市、六安市、宣城市、宿州市、滁州市等8个市,配图说明如下:

一、铜陵市

1月11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铜陵市调整枞阳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1号):

铜陵市撤销枞阳县枞阳镇、铁铜乡,设立新的枞阳县枞阳镇,以原枞阳镇和原铁铜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枞阳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枞阳镇人民政府驻蒲州社区(原枞阳镇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枞阳县𠙶山镇和凤仪乡,设立新的枞阳县𠙶山镇,以原𠙶山镇和原凤仪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𠙶山镇的行政区域,新的𠙶山镇人民政府驻大港村(原𠙶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枞阳县汤沟镇、长沙乡,设立新的枞阳县汤沟镇,以原汤沟镇和原长沙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汤沟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汤沟镇人民政府驻跃进村(原汤沟镇人民政府驻地)。

枞阳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二、黄山市

1月11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黄山市撤销休宁县陈霞乡设立月潭湖镇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2号):

黄山市撤销休宁县陈霞乡,设立休宁县月潭湖镇,以原陈霞乡的行政区域为月潭湖镇的行政区域,月潭湖镇人民政府驻陈霞村(原陈霞乡人民政府驻地)。

休宁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三、合肥市

1月11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合肥市调整长丰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3号):

合肥市撤销长丰县义井乡,设立长丰县义井镇,以原义井乡行政区域为义井镇的行政区域,义井镇人民政府驻义井社区(原义井乡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长丰县左店乡,设立长丰县左店镇,以原左店乡行政区域为左店镇的行政区域,左店镇人民政府驻左店社区(原左店乡人民政府驻地)。

长丰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2021年12月22日,庐江县民政局发布《庐江县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

日前,经安徽省政府批准,省民政厅批复,同意合肥市调整庐江县部分行政区划。内容如下:同意调整庐江县庐城镇、万山镇、柯坦镇和冶父山镇管辖范围,设立东顾山、岗湾、移湖3个街道。

一、设立东顾山街道:将庐城镇管辖的朱墩村、马店村、高建社区和晨光社区文昌河以东区域,划归东顾山街道管辖。东顾山街道办事处驻高建社区。

二、设立岗湾街道:将庐城镇管辖的绣溪、牌楼、岗湾、高拐、附城5个社区,马厂、棋盘2个村,晨光社区文昌河以西区域,磙塘社区周瑜大道以南区域,三里社区周瑜大道以南、合铜路以东区域,移湖社区、城南村合铜路以东区域,城南村外环南路以南、合铜路以西区域,划归岗湾街道管辖。岗湾街道办事处驻附城社区。

三、设立移湖街道:将庐城镇管辖的八里村,三里社区合铜路以西区域,移湖社区合铜路以西区域,城南村合铜路以西、外环南路以北区域,划归移湖街道管辖;将万山镇管辖的永桥村,长岗社区合安高速互通枢纽以东区域,廿埠村、闸山村合安高速以东区域,程桥村合安高速、合铜黄高速以东区域,岳庙村合铜黄高速以东区域,划归移湖街道管辖;将柯坦镇管辖的小墩村合铜黄高速以东区域,划归移湖街道管辖。移湖街道办事处驻永桥村。

四、调整庐城镇管辖范围和镇政府驻地。将冶父山镇管辖的罗岗村外环北路以南区域划归庐城镇管辖;庐城镇政府驻地由三里社区迁移至申山村。

庐江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2022年1月1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布《2021年安徽省行政区划简册》显示:

巢湖市庙岗乡已撤乡设镇,改为庙岗镇。

巢湖市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四、蚌埠市

1月11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蚌埠市调整怀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4号):

蚌埠市撤销怀远县淝河乡,设立怀远县淝河镇,以原淝河乡行政区域为淝河镇的行政区域,淝河镇人民政府驻新集村(原淝河乡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怀远县兰桥乡,设立怀远县兰桥镇,以原兰桥乡行政区域为兰桥镇的行政区域,兰桥镇人民政府驻兰桥村(原兰桥乡人民政府驻地)。

怀远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五、六安市

1月11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六安市调整霍邱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5号):

六安市撤销霍邱县彭塔乡,设立霍邱县彭塔镇,以原彭塔乡行政区域为彭塔镇的行政区域,彭塔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原彭塔乡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霍邱县宋店乡,设立霍邱县宋店镇,以原宋店乡行政区域为宋店镇的行政区域,宋店镇人民政府驻圈行村(原宋店乡人民政府驻地)。

霍邱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2021年12月17,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

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批复,撤销金寨县张冲乡,设立流波䃥镇。流波䃥镇人民政府驻流波村(原张冲乡人民政府驻地)。


金寨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六、宣城市

1月11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凌笪乡设立凌笪镇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6号):

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凌笪乡,设立郎溪县凌笪镇,以原凌笪乡行政区域为凌笪镇的行政区域,凌笪镇人民政府驻凌笪村(原凌笪乡人民政府驻地)。

(文号不详)

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姚村乡,设立郎溪县姚村镇,以原姚村乡行政区域为姚村镇的行政区域,姚村镇人民政府驻姚村社区(原姚村乡人民政府驻地)。

2022年1月1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布《2021年安徽省行政区划简册》显示,郎溪县已经显示设立上述3街道。

郎溪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文号不详)

宣城市调整广德市桃州镇管辖范围,将桃州镇景贤、红旗、大木桥、万桂山、天寿、苏觉、清溪、凤凰、升平、荷花、凤井11个社区和山关、白洋、白桥、钱村、团山5个村划出,保留双河、南塘、祠山岗、祠山岗茶场、富家村、高湖6个社区和佛堂、和平、塘口3个村为桃州镇行政区域;

将桃州镇人民政府驻地由清溪社区迁移至双河社区;在景贤、红旗、大木桥、万桂山、天寿、苏觉、清溪、凤凰、升平、荷花、凤井11个社区和山关、白洋、白桥、钱村、团山5个村范围内设立桐汭、祠山、升平3个街道。

广德市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七、宿州市

1月11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宿州市调整泗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8号):

撤销泗县大杨乡,设立泗县大杨镇,以原大杨乡行政区域为大杨镇的行政区域,大杨镇人民政府驻杨集村(原大杨乡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泗县大路口乡,设立泗县大路口镇,以原大路口乡行政区域为大路口镇的行政区域,大路口镇人民政府驻邓公村(原大路口乡人民政府驻地)。

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宿州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65号):

撤销宿州市泗县瓦坊乡,设立泗县瓦坊镇,以原瓦坊乡行政区域为瓦坊镇的行政区域,瓦坊镇人民政府驻瓦坊村(原瓦坊乡人民政府驻地);

12月13日,宿州市民政局公布安徽省政府批准宿州市调整泗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

同意调整泗县泗城镇、大路口镇、屏山镇、草庙镇管辖范围,设立运河、虹城、泗水3个街道。

1.设立运河街道:将泗城镇管辖的朱桥、西关、花园井、汴河、南关、高尤、衡尤、汴光、赵位9个社区,大路口镇管辖的网周村、大季村2个村划归运河街道管辖。运河街道办事处驻汴光社区。

2.设立虹城街道:将泗城镇管辖的四里桥、北关、东关、虹乡4个社区,屏山镇管辖的白庙村、陈刘村、张乔村3个村划归虹城街道管辖。虹城街道办事处驻四里桥社区。

3.设立泗水街道:将泗城镇管辖的曹苗、东发2个社区,草庙镇管辖的大刘、于圩2个社区划归泗水街道管辖。泗水街道办事处驻东发社区。

4.同意泗城镇政府驻地由四里桥社区迁移至三湾社区。

泗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1月11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宿州市撤销灵璧县禅堂乡设立禅堂镇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7号):

经省政府同意,宿州市撤销灵璧县禅堂乡,设立灵璧县禅堂镇,以原禅堂乡行政区域为禅堂镇的行政区域,禅堂镇人民政府驻禅堂村(原禅堂乡人民政府驻地)。

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宿州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65号):

撤销宿州市灵璧县虞姬乡,设立灵璧县虞姬镇,以原虞姬乡行政区域为虞姬镇的行政区域,虞姬镇人民政府驻朱桥村(原虞姬乡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宿州市灵璧县向阳乡,设立灵璧县向阳镇,以原向阳乡行政区域为向阳镇的行政区域,向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村(原向阳乡人民政府驻地);

12月13日,宿州市民政局发布省政府批准宿州市调整埇桥区、灵璧县、萧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

同意撤销灵璧县大庙乡,设立大庙镇,以原大庙乡的行政区域为大庙镇的行政区域,大庙镇人民政府驻大庙村(原大庙乡人民政府驻地)。

灵璧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宿州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65号):

撤销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设立埇桥区顺河镇,以原顺河乡行政区域为顺河镇的行政区域,顺河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原顺河乡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宿州市埇桥区蒿沟乡,设立埇桥区蒿沟镇,以原蒿沟乡行政区域为蒿沟镇的行政区域,蒿沟镇人民政府驻蒿沟村(原蒿沟乡人民政府驻地);

12月13日,宿州市民政局发布省政府批准宿州市调整埇桥区、灵璧县、萧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

同意撤销埇桥区苗庵乡,设立苗庵镇,以原苗庵乡的行政区域为苗庵镇的行政区域,苗庵镇人民政府驻苗庵村(原苗庵乡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撤销埇桥区解集乡,设立解集镇,以原解集乡的行政区域为解集镇的行政区域,解集镇人民政府驻解集村(原解集乡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撤销埇桥区杨庄乡,设立杨庄镇,以原杨庄乡的行政区域为杨庄镇的行政区域,杨庄镇人民政府驻杨庄村(原杨庄乡人民政府驻地)。

宿州市埇桥区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安徽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宿州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1〕65号):

撤销宿州市萧县圣泉乡,设立萧县圣泉镇,以原圣泉乡行政区域为圣泉镇的行政区域,圣泉镇人民政府驻郭庄社区(原圣泉乡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宿州市萧县庄里乡,设立萧县庄里镇,以原庄里乡行政区域为庄里镇的行政区域,庄里镇人民政府驻庄里村(原庄里乡人民政府驻地)。

12月13日,宿州市民政局发布省政府批准宿州市调整埇桥区、灵璧县、萧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

同意撤销萧县酒店乡,设立酒店镇,以原酒店乡的行政区域为酒店镇的行政区域,酒店镇人民政府驻酒店村(原酒店乡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撤销萧县孙圩子乡,设立孙圩子镇,以原孙圩子乡的行政区域为孙圩子镇的行政区域,孙圩子镇人民政府驻孙圩子村(原孙圩子乡人民政府驻地)。

萧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八、滁州市

2021年12月23日,滁州市民政局发布《省政府批准滁州市调整凤阳县府城镇行政区划》:

日前,经省政府批准,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滁州市调整凤阳县府城镇行政区划。

一、同意调整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管辖范围,设立中都、 玄武2个街道

1.设立中都街道:将府城镇管辖的西华、云霁2个社区,庙山、圩山、墙西、北墙、卫前、张老庄 6个村,老人桥村如意河以南、东城街以西区域,府西社区禁垣路以西区域,楼南社区文华路以西区域划归中都街道管辖。中都街道办事处驻云霁社区。

2.设立玄武街道:将府城镇管辖的新城、方邱湖、大青郢、门台、蒲北、永安6个社区,柳圩、申台、顾台、十里程4个村划归玄武街道管辖。玄武街道办事处驻蒲北社区。

二、府城镇政府驻地由府北社区迁移至东华社区。

凤阳县政区图(方舆论坛 Frankin绘制)



扩展阅读:

上海市公布2021年行政区划 | 浙江省公布2021年行政区划

安徽省区划调整规划资讯汇总 安徽规划解决一市一区/一市一县问题 | 合肥市“十四五”规划三县撤县设区 | 蚌埠市“十四五”规划区划调整 | 滁州市“十四五”规划定远、凤阳撤县建市,来安、全椒撤县设区 | 黄山市“十四五”规划加快四区县同城化 | 宣城市“十四五”推进区划调整 | 六安市推动霍山、舒城撤县设市 | 芜湖市“十四五”规划南陵撤县设市,打造全域无县 | 宿州市析埇桥区设立符离区已经上报 | 安徽省民政厅回复网友铜陵池州合并建议 | 淮北市远期规划将萧县和砀山县并入 | 市委通过《滁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

打造区划地理旗舰公众号,感谢各位支持,请点个在看或者「分享给朋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