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争优争先争效 | 守护“地球之肾”

福建林业
2024-07-19



5月30日—31日,全省湿地(红树林)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漳州云霄召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丽青,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宜美,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潘志敏出席会议并讲话。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兰万安,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忠明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人大代表林华忠受邀参会。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积极主动开展湿地(红树林)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严惩湿地违法犯罪,妥善处理湿地民事纠纷,实质化解湿地行政争议,创新优化湿地司法保护新模式,不断完善协同治理制度机制,着力营造全民守护湿地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取得较好成效。座谈会上,部分法院及相关单位就全省湿地(红树林)保护工作作交流发言,并签订《福建省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协作协议》《福建省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协议》,着力构建协同共治的全省湿地(红树林)司法保护新格局。


会议强调

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湿地(红树林)司法保护的责任感,做实湿地(红树林)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要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湿地(红树林)司法保护的系统性。落实好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结合当地生态保护的特点,实现湿地(红树林)的全天候无死角保护。注重前端预防,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依托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修复基地开展巡回审判。注重中端惩治,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机制效能,妥善审理好各类涉湿地(红树林)案件。注重后端修复,正确处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合理设立司法修复基地。

会议要求

要注重多元治理,切实提升湿地(红树林)司法保护的协同性。强化“外脑”助审,在审判工作中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府院联动,各级法院主动联络当地林业、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环境修复执行、生态法治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凝聚生态保护的最大合力,实现保护效果最大化。


会前,参会人员还赴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漳州法院和相关部门联动保护红树林的机制做法。


来源:“福建高院”今日头条号

福建省湿地保护中心

一审:陈秀铃

二审:周冬良

三审:傅凯峰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本平台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犯您的权益或版权,请联系删除。



往期推荐


争优争先争效 | 福建省林业局领导赴武平县调研林票改革

洋林精神 | 为了那一份沉甸甸的荣誉

争优争先争效 | 福建省林木育种专家组到邵武卫闽国有林场指导特色珍贵阔叶树种子园建设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福建林业】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