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事故多:连霍高速甘肃瓜州段“8.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经过
2014年8月26日,一辆载客61人的新疆大客车沿连霍高速公路行驶至瓜州县境内时,突然偏向 冲过隔离护栏,随后与北半幅车道上行驶的一辆半挂牵引车相撞,酿成特大交通事故,导致15人死亡,35人受伤。
事故主要原因
大客车驾驶员马某疲劳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据事后调查,马某从8月16日至26日驾驶客车往返新疆与宁夏5趟,行程达2万多公里,长期高强度驾驶大客车,睡眠严重不足,过度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事故。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规定,客运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
事故法律责任
大客车驾驶员马某对这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由于马某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肇事大客车实际经营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肇事大客车所属客运公司被罚款50万元,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部经理4位管理人员分别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
疲劳驾驶的危害
驾驶疲劳时,驾驶员的感知能力和操作能力下降 影响行车安全。
感知能力下降。驾驶员疲劳后,容易发困、恍惚 注意力分散,对速度和距离判断不准确,对常见的安全风险“视而不见”。
操作能力下降。驾驶员疲劳后,反应迟钝,动作变慢,动作的连贯性变差,车速不稳定,不能很好地控制方向,很难及时地刹车。
疲劳驾驶预防
预防疲劳驾驶,一是驾驶员感到疲劳时,尽快停车休息。驾驶员每天要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保持精力充沛。
二是行车中,驾驶员自觉遵守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按时停车休息,不要超时驾驶车辆,不要赶时间。
三是驾驶员生病或身体状态不好时,尽量不要开车;如需要行车,更应该增加休息时间和次数。如果服用了抑制中枢神经的药物、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坚决不能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