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法院集中执行大行动 助力解决执行难
现场一
上午九点四十五分,温州法院执行一组二十九人到达此次执行腾空的目的地之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因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中国银行经开区支行起诉到法院并申请执行,执行标的额达8000余万元。据悉,该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系我市政协委员,该公司名下的工业厂房、土地使用权以及放置于该厂房内的部分机器设备等财产,均已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6364万余元。执行人员在拍卖之前,已经依法发出腾迁公告,并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迁出上述厂房内的人与物,但该厂至今未履行腾迁义务。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对整个厂区设置警戒,大家各司其责,开始清场,由专业技术人员拆除厂区内的重型机器设备,由搬迁人员负责搬迁杂物,由工作人员对搬迁物品进行登记、看守、贴封条……腾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现场二
△11月9日,乐清法院对一处已经司法网拍的房子进行强制腾空,该房子原主人系公职人员
△11月9日,乐清法院对一强制腾空房子进行强制开锁
△11月9日,乐清法院执行法官对一处厂房进行查封
△11月9日,乐清法院执行法官乐清市区一处房产进行查封
现场三
△平阳法院开展“涉特殊主体”集中执行活动,出发前执行局全体集合整队
△平阳法院涉特殊主体集中执行活动出发照
现场四
△瓯海法院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执行,监督执法
△瓯海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媒体等参与强制腾空厂房,见证“阳光执行”
△瓯海法院执行干警腾空厂房后张贴封条
现场五
△泰顺法院执法干警将一名特殊主体被执行人带上警务车
△被执行人在填写资产申报表
△泰顺法院执行干警将一名涉及30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送往拘留所
现场六
△文成法院干警雨中作最后动员
△文成法院进入被执行人房屋开始腾退
△永嘉法院执行法官和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领导沟通让其督促履行,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