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一哥”诠释“自由”很到位,黑暴、揽炒没有违法的“自由”
以下文章来源于郑敢言 ,作者谢谢赞赏郑敢言
香港是一个讲民主、讲自由的世界,一些黑暴分子、揽炒分子自港版《国安法》签署生效后,感到香港好像没有“自由”了,于是一些人“逃离”香港,到英国、美国寻求“自由世界”去了。
香港真的没有“自由”了吗?近日,有港警“一哥”之称的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处长萧泽颐公开发声。萧泽颐表示:香港警方从来都会尊重新闻自由,但“假新闻的自由”绝不在此列。自由基于法治,如果不尊重法治,就无资格。
不得不说,萧泽颐不愧是港警“一哥”,诠释“自由”很到位。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自由,比如国家要求防疫,要求大家都戴口罩,有人偏偏不戴,说戴口罩妨碍了他的“自由”,这就有点扯了。你不戴口罩,侵犯了别人的利益,加大了疫情传播的危险,这种“自由”是基于自私的自由,妨碍的是公众利益。美国等国家就是因为有人追求不戴口罩的“自由”,造成疫情肆意传播;萧泽颐所说的“言论自由”也是这个道理,公众都有言论自由不假,但“言论自由”不等于随便乱讲,炮制“假新闻”可不是言论自由,污辱“英烈”也不是“言论自由”,前几天有200多万粉丝的“公知”大V罗昌平污辱“冰雕连”是“言论自由”吗?肯定不是。所以罗昌平要被逮捕法办。
香港发生的“占中运动”、“修例风波”,产生了许多追求“自由”的黑暴分子、揽炒分子。姑且不论他们的思想动机正确与否,这些“黑暴”、“揽炒”分子肆意打、砸、抢、烧是追求“自由”吗?显然不是。这是赤祼祼的违法犯罪,是滥用“自由”。还有一些以“言论自由”为借口的揽炒分子,竟然公开宣传“香港独立”,要为了香港独立“武装起义”云云,这就不是追求“自由”,而是要造反卖港了。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港独”从来不是一个选项,哪条法律规定有追求“港独”的自由呢?走上街头的黑暴、揽炒分子们,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追求“自由”,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被绳之以法。
所以,“苹果日报”被封,是有它的原因的。正如萧泽颐所说,一些假新闻是“处心积虑,以欺骗手段误导民众”。《基本法》确实规定赋予香港民众表达意见的自由,可以结社,可以集会,但这些“自由”不等于无法无天,不等于为暴力分子进行暴力活动提供法律支撑。一个没有法律意识的人,不配谈“自由”,因为你的“自由”,是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的。香港不欢迎投靠美英的“卖港”者,更不欢迎为了一己之私侵害他人利益的“自由神”。
香港的繁荣稳定需要所有香港民众共同来维护,如果任由黑暴、揽炒分子们肆意妄为,香港将变成一个恐怖分子肆意横行的混乱社会。这是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绝对不能允许的。为此,萧泽颐警官提出了“全民反恐”的概念,呼吁市民遇到可疑的人和事,甚至见到身边有人可能有激化行为,都可以尽快报案。萧泽颐提出的“全民反恐”概念打的是一场保证香港繁荣稳定的“人民战争”,这很好,必可以让黑暴、揽炒分子无所遁形。法治与自由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把香港建设成一个法治社会,人民才有可能在法律的保护下,拥有最大限度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