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立在香港大学24年的那个“丑陋之柱”至今“屹立不倒”,成为反共反华势力、港英馀孽、洋奴汉奸挑战《港区国安法》的标志。有这条“丑陋之柱”在,反中乱港之人就抱莫大希望,《港区国安法》就被他们嘲笑蔑视。
他们就知道,在港府、大学当局、司法领域还有保护伞,保护他们的政治图腾,他们的反中乱港影响就会“无远弗届”,外部势力就有着力点。这支“丑陋之柱”承载着他们和美英西方“颜色革命”的使命,他们必须极力保护的。
不过,他们没有想到,在国安法利剑挥出下,在反中乱港各方势力溃如决堤下,这根小小的柱子竟能毫不费力的“顶住”。本来,在“某某会”已经仓皇宣布解散,香港大学随即透过律师去信要求“某某会”在上月13日下午5时前移走此柱,否则会被视为放弃的情况下,问题之解决已不存悬念。不料,此柱之“创作者”、负责人高志活“声大夹恶”一闹,声称该柱价值超过千万港元,如有损毁,港大必须赔偿,并要求展开聆讯,港大即吓得脸黄,全不记得自己的“最后期限”。之后,又被委托的美资律师行“一镬跷起”,拒受委托。至此,港大全然认输,唾面自干。
然而,高志活“得势不饶人”,日前又发公开信,扬言要自取此柱返回丹麦,但要求特区政府保证他与其团队不会被控违反国安法,港大更要提供协助和封路等等,直情拿《港区国安法》“开涮”,气焰嚣张,肆意寻衅,以攻为守。高志活知道,这等条件不可能被接受,妄图以这些无理要求让此柱“永驻港大”。
高志活的“蹬鼻子上脸”完全是港大和对此事完全不作为、任由“反华乱港”撒野的香江府衙纵容出来的。这件事,谁都可以看出,港大早就应该在上月13日下午5时一过,立刻把“丑陋之柱”清理到垃圾堆填区,届时有人要闹、要告,悉听尊便,怕他个屁!
本文原载于香港《东方日报》,原标题《龙吟虎啸:政治图腾有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