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缴费!新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请注意……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对我们医疗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缴费和待遇水平相对等的医疗保险制度。为了让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充分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在这里向您提醒当前已经到了一年一度参保缴费的日子,并就大家关心的医保问题作个简要介绍。
● 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缴费起止时间、缴费标准是什么?如何缴纳?
(一)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具有我市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居住在我市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
(三)在我市就读的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以及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
二、缴费时间及标准:
城乡居民参保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自 2022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止。2023年度新沂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含照护险20元)。
提醒:符合新沂市医疗救助政策文件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持有二代残疾证的一、二级重残人员,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95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并在正常参保情况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对象等人员个人不需要缴纳参保费用。
三、缴费方式(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一)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后,首先授权该小程序获取用户信息,随后进入首页。首次使用的用户需经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后,选择“新沂市医疗保障局”。
● 大家都非常关心,在参保缴费后,可以得到什么保障呢?
● 大家可能还会问,在参保缴费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医疗保险实行预缴费制,先缴费后享受待遇。城乡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在缴费期内及时足额连续缴费。居民参保人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并缴纳次年费用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待遇的续保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在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自4月1日缴费的,设定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对于已经取消医疗救助等免缴身份的困难人员,要及时缴纳个人参保费用,以防出现因个人未缴费而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四)如您需要为外出务工子女或家人缴费,请确认他们是否已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避免重复参保缴费。
(五)已进入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停保、退保或参加职工医保时,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用不予退回。
此外,您还可以同时考虑参加徐州市医疗保障局主导的普惠性补充医疗保险“惠徐保”,每年个人缴费69元,最高保障200万元。以及全省统一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江苏医惠保1号”,每年个人缴费158元,在基本医疗保障之外享受多重保障待遇。
惠徐保参保二维码:
江苏医惠保1号参保请您关注“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
2022年11月1日
● 咨询电话
医保热线电话:12393
新沂市居民医保参保咨询电话:88990508
税务缴费服务热线:12366
新沂市税务咨询电话:96888730、6880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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