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南京这几年对明史发生了浓厚兴趣,正史、野史林林总总草读了一些,给同好们做一点推荐,比如:马伯庸写的系列小说、南方周末向阳的视频节目、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原作、包括德云社孙越的演播版)、熊召政的《张居正》、纪函邦演播的柏杨《中国人史纲》中涉及明史部分、《大明王朝1566》、《万历十五年》、云石的《永乐大帝》、墨绿青苔的《丝路密码》、单田芳的《燕王扫北》《大明英烈》、郦波讲“王阳明”等等。近来尤其一部柯山梦的穿越小说《晚明》被文sir惊为神作,文笔颇为精湛,文间涉及众多明朝的特别典制,最近打算做一点摘记的功课,就从这卫所制度开始。
一、典制概述
卫所制度是朱元璋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又吸收元朝军制制定的军事制度。据《明史·兵志》记载,“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下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具体内容为:凡是防区在一府之内的设所,一府以上者设卫。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分别管辖。
- 一卫辖属5个千户所,一千户为1120人,长官为千户。
- 一个千户所辖属10个百户所,一百户为112人,长官为百户。
- 百户下又分为两总旗和十个小旗,每总旗辖50人每小旗辖10人。
据此,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将全国定为17个都司、3个行都司、1个留守司、329个内外卫、65个千户所。成祖后增设都司为21个、留守司2个、内外卫493个、千户所359个。兵额总数连屯田军在内达到270余万人。为保证军队的兵源及供给,在推行卫所同时,又推行了军户和屯田制度。军户制度:凡军士都是世袭的,单独编户籍,叫作军户。军士分为屯田与守城的两部分,屯田者专事耕垦,供应军粮;守城者专务防守操练。军士守城与屯种的比例大致是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屯田制度:凡各地卫、所皆实行屯田,以保证军饷的供应。明初一个时期之内几乎无军不屯,军队大体能够屯田自养,使国家免去养兵之费,一定程度减轻了税负。但到明中叶,屯田多被军官吞蚀,军士破产逃亡,所存无几,且缺乏战斗训练,仅供地主、军官役使,不能担任防卫职责,遂被募兵代替。清朝通过对明代卫所制度的改造和调整重建了新的卫所制度。从顺治元年(1644年)重建到宣统三年(1911年)最后裁撤,其间历经260多年。清代确立了“设卫所以分屯,给军以领佃”的原则,卫所官员由世袭改为任命,具有经济、民事、教育、司法等多方面的职权。除屯田等经济职能外,众多的实土卫所还具有民事职能,管理辖境内的户婚田土、刑名钱谷之事;卫所大都附设有官学,以培养人才,加强教化;卫所还是犯罪充军之所,具有对充军人犯进行监管的司法职能。另外,清卫所的军事性质基本被取消。遇有战事发生,则由兵部奉旨调卫、所之兵,临时命将充总兵官,发给印信,统兵出征。战事结束,总兵官交还印信,兵士回到卫、所。这样将不专军,军无私将,而军权集于中央。中央集权是朱元璋、朱棣等在位时的第一要务,因此卫所也是极具这一特点的制度考虑,柏杨在《中国人史纲》中将朱氏一族贬低的一无是处,称其卑劣之极、是心里极度扭曲的人物,开创中国封建社会之黑暗时代。相对的,对唐、汉则保有一定肯定意义。明代卫所制度的建立,在处理和平与战争不同时期军队的驻防和调遣方面具有一定的制衡、疏导功用,但在明末趋于混乱。不过明代卫所制度为清代卫所制度奠定了基础,后者职能由原先的军事、经济相结合转变为纯粹的经济职能,对清朝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北方卫所军事任务比较重,而湘西、川南、云南、贵州、广西的卫所,主要起到对于少数民族区域的渗透、监控和一定程度的制衡,镇压不时的少数民族动乱。这一点,墨绿青苔的《丝路密码》一书几乎全篇及架构在此背景之下,把个建文帝朱允炆赋能成了如刘禅般腹黑隐忍的权谋高手。主要指对军户的剥削相当沉重。屯田所得的粮食超过一半要作为“籽粒”上交,名义上,籽粒是归国家所有、供作战的旗军作为军粮使用,但实质上则是被世袭军官所支配。此外,军官职田、养廉田均由武将世袭,招募家丁或奴役军户耕种,到了明代中期以后,世袭武将更是大量夺取卫所屯田、奴役军户来进行耕种,以维持自己的私兵部队。正德初期,宦官刘瑾曾试图对军官的这种封建化倾向采取限制措施,结果反而因引起九边兵变而失败。《晚明》中经常提及戚继光及其后人在辽东的一些知名战役,少数名将战况之惨烈,与明军整体之腐败、涣散形成鲜明对比。此外,在主人公初期募兵时也可见,军户大多是难民、农民,如果能有流寇、纤夫之流入伙,已经是战力较好的情况,加之卫所多割据一方,平日训练松懈,真正遇到战争时,其实导致的是整体军事能力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