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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春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醒函

晋江工信 2022-10-28






团团圆圆 新年


春节是辞旧迎新、欢乐喜庆的日子,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诚挚提醒大家尤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清廉过节这根弦不能松,谨记以下违纪的事坚决不做:






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特别是收送礼、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和名贵特产等。



二、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四、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


六、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九、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请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模范带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过一个节俭务实、风清气正的春节。恭祝大家节日快乐、幸福安康、鼠年吉祥!








内容来源: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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