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海研究】倪 瑶 | “一带一路”框架下的“蓝色合作”:进展、挑战与行动方案
点击上方“武大边海”直接订阅
图源:新华社
本文作者
倪 瑶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16级博士生
原文刊载于《边界与海洋研究》2023年第6期
本文在原文的基础上有所删减
2023年是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2023年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海洋合作专题论坛在北京举办,论坛以“共促蓝色合作,共奏丝路海韵”为主题,发布了“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蓝色合作”话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蓝色”概念源起于“蓝色经济”,后者被世界银行界定为“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促进经济增长、改善生计和就业,同时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随着各国政府和多边机构相继发布以“蓝色”命名的战略报告和政策文件,“蓝色”概念由“蓝色经济”向其他领域拓展。2017年首届联合国海洋大会发布《我们的海洋、我们的未来:行动呼吁》宣言,“蓝色合作”被正式写入联合国文件,渐成国际共识。
中国不仅是陆地大国,还是海洋大国。海洋既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要地,也是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友好合作的重要平台。结合“一带一路”这一国家级顶层合作倡议,深化对“蓝色合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对中国更好维护自身海洋权益、推动海洋合作、引领全球海洋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推进“蓝色合作”的进展
“蓝色合作”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开放包容为基调、以创新共享为手段的海洋合作,旨在通过信息、知识和资源共享,改善海洋治理机制和行为模式,与国际法上的国际合作原则、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的合作义务密切相关。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通过《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其中目标14提出“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成为指导“蓝色合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2023年是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10周年。以2017 年6月中国发布的《“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为标志,中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推进“蓝色合作”从理念转化为实践,从愿景转化为现实,取得一系列重要阶段性成果。2023年10月,中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举办首届海洋合作专题论坛,旗帜鲜明地将“蓝色合作”作为论坛主题,这既是拓展“一带一路”空间和内涵的开创性举措,也是探索海洋合作新模式的有益尝试。
二、中国推进“蓝色合作”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近年来,随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美战略博弈对抗加剧,“蓝色合作”从倡导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治理工具,一定程度上被美国等西方国家异化为对华围堵打压的地缘政治工具,陷入泛安全化、泛政治化困境,给中国推进“蓝色合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美国凭借其强大的海军实力、全球盟伴网络和海洋治理优势,以合作为名在世界范围内拉帮结派,打造各类排遏华的海洋小圈子,拆台、对冲中国“蓝色合作”的努力,阻滞相关合作项目的正常推进,服务其“以海制华”和“脱钩断链”的战略目标。受此干扰,部分共建国对与中国开展“蓝色合作”顾虑和猜忌加深,有的国家甚至退出“一带一路”倡议。
此外,现有“蓝色合作”机制多由西方国家发起或主导,美欧国家政府、组织和科学家占据绝对多数并发挥主导作用。中国虽然是海洋大国,但参与国际“蓝色合作”机制程度总体较低,极少在国际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话语权和影响力相对有限。
三、中国推进“蓝色合作”的行动方案
经济全球化大势仍不可逆转,谋和平、促发展、求合作依然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主流。全球约有150个沿海国,其中绝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小岛屿及沿海低地国家来说,海洋对民众福祉、经济发展乃至国家安全至关重要。中国在海洋资源调查、空间规划、渔业养殖等领域积累了雄厚实力和宝贵经验,近年来又在数字智能、低碳环保等新兴技术领域取得长足发展,能够契合发展中国家迫切需求,增加更多利益交汇点。因此,中国应高举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海洋命运共同体旗帜,以“一带一路”十周年为契机,不断深化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蓝色伙伴关系,将“蓝色合作”打造为引领全球海洋治理的有力杠杆。
(一)善用《公约》项下的合作工具,立足法律和现实,拓展合作领域
《公约》为所有缔约国均设定了合作义务,合作事项不仅包括养护和利用生物资源、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海洋科学研究等海洋发展领域的合作,还包括禁止贩运奴隶、制止海盗行为、制止麻醉药品或精神调理物质的非法贩运、制止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等海洋安全合作。中国应在用足用好《公约》相关条款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方需求关切、自身经验优势和现有合作基础,通过商签政府间合作文件、建立定期对话机制等措施,科学确定合作领域,有序推进合作项目,定向投放一批“小而美”民生项目,促进民心相通。在深化海上经济、环境、科技等务实合作的同时,循序渐进推动海上航行安全、反海盗和武装劫船、打击跨国犯罪等执法和安全领域合作,深耕厚植,久久为功,努力塑造“海洋安全共同体”。
(二)利用现有多边机制和平台,丰富合作层次,优化合作环境
国际上现有“蓝色合作”机制类型多样、方式灵活。中国应充分发挥多边平台公益性强、敏感度低等优势,积极拓展“海洋合作专题论坛”、“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等中国“蓝色合作”平台与现有“蓝色”国际机制的联系与协作。选派优秀人才参与“蓝色”国际机制工作,深入了解其组织架构、运行模式、运转规则等,融入其发起的治理项目,逐步增强知名度和影响力。培育非政府组织、专家团队等民间力量,灵活发展伙伴关系、倡议、基金、论坛等实践形式,开展平台对话与信息共享,打造推动“蓝色合作”的“排头兵”。中国应进一步将“三大倡议”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紧密结合起来,嵌入式推广中国的发展倡议与理念,合法增强中国的发展治理权力,拓展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领域的制度性权力。
(三)提升对小岛屿国家的重视,将小岛屿国家培育为重点潜在蓝色伙伴
中国与小岛屿国家同为发展中国家,开展“蓝色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和期待。中国应加强战略谋划与整体设计,深入研究各地区小岛屿国家的共性与特性,把握各国不同需求,量身定制合作方案。以落实首届海洋合作专题论坛具体成果为牵引,借助中国—岛屿国家海洋合作高级别论坛和联合制定《中国—岛屿国家海洋防灾减灾合作计划》,与小岛屿国家共同发起蓝色伙伴关系项目和行动,推动在全球海洋治理领域的立场协调,共同落实《海岛可持续发展倡议》。考虑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立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之友小组”,在该框架下加强对小岛屿国家在防灾减灾、海洋监测、气候观测、脆弱性评估、海洋治理等能力建设的投入,重视项目后续发展和长远影响,确保合作成果落到实处并惠及当地民众。
(四)巧妙运用国际法话语,构建“蓝色合作”的中国叙事
中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推进“蓝色合作”享有独特的话语优势。“一带一路”以丝绸之路冠名,包含“和平、友好、通商、合作”之意,恰当传递了中国和平发展和友好合作的政策主张。“蓝色合作”诠释了中国追求人海和谐、永续发展的政策理念,与西方以意识形态划线、构建排他小圈子的霸权逻辑和“门罗主义”本质形成鲜明对比。中国应深化对“蓝色合作”、“人类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三大倡议”、“一带一路”等理念、倡议的体系化研究和学理化阐释,将其转化为既体现中国特色、又易被外界接受的国际法话语。中国还应持续办好“一带一路”框架下海洋合作专题论坛,充分发挥其在“蓝色合作”中的顶层设计和政治引领作用,牢牢占据国际道义高点,塑造可亲可信的正面形象。
《边界与海洋研究》和国内多家数据库建立了合作关系,全文阅览或下载请登录以下任意一家数据库: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
(http://www.nssd.cn)
中国知网
(https://www.cnki.net)
维普网
(http://www.cqvip.com)
END
审核 | 屠 酥
排版 | 刘雁翎
“武大边海”是边界与海洋问题最专业的信息平台
推送最新边海资讯、边海观察,发布边海问题专家观点
面向公众普及宣传边海知识
微信投稿邮箱:cictsmr@whu.edu.cn
“武大边海”独家授权转载《边界与海洋研究》期刊论文
编辑部邮箱:bjyhyyj@whu.edu.cn
编辑部联系电话:027-68753503
《边界与海洋研究》国内邮发代号:38-455
国际邮发代号:C9291
更多资讯请关注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官网:
http://www.cibos.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