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漳浦多名干部受处分,华安一干部被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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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漳州市监察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 近日,漳浦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站原副站长王浩澎违规收受项目工程承建人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中秋节及2013年春节期间,县城乡规划局村镇建设管理站原副站长王浩澎先后收受有关项目工程承建人何某贵重酒水等礼品;2013年3月,王浩澎在办理其母亲丧事过程中,收受何某礼金3200元。2017年9月,王浩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干部林洪渊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8月28日下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干部林洪渊在管辖片区执法后,乘坐执法车辆返回单位途中,到银行办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林洪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旧镇镇上蔡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土地协管员蔡锦利违规收受房屋改建对象礼品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间,旧镇镇上蔡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土地协管员蔡锦利利用职务便利,在群众申请房屋改建过程中,先后收受三户房屋改建对象礼品后,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2017年10月,蔡锦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月15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福建省华安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华安县水利局原副局长林炳林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春节前至2017年春节前,林炳林在任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程项目负责人、县水利局副局长期间,收受下属、工程承建商等管理对象所送的香烟、酒等礼品,折合人民币约13200元。因其还涉及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华安县纪委给予林炳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款项,其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制:苏禹成
编辑:王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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