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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漳州实施公民办同步招生录取,具体为……

新媒体 闽南网漳州 2020-09-04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投资区)教育局(社发局)、各市直中职学校、中小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教育治理,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经漳州市招委会研究同意,现制定我市2020年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依法实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应一视同仁、平等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所有公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

  (一)明确学校招生范围

  全市公民办中小学招生都须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谁审批、谁主管”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已得到市教育局批准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继续面向全市招生,今后视情况逐步减少跨县域招生人数。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1、2。

  (二)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实际的办学条件,统筹编制并下达2020年度初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特别要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在确保零增量的基础上,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确保年底前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任务。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2020 年开始,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要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就近入学。

  市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网上报名)见附件3,其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其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其中有承担划片就近入学任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明确划片就近入学的具体招生计划,其余招生计划列入管理平台统一报名,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具体招生细则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可明确招收本县(市、区)和外县(市、区)的初一年级、小学一年级具体招生计划数,分区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区域间适当调整(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各县(市、区)必须明确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邮箱地址:y2201881@163.com。

  (三)实施公民办同步招生录取

  1.建立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在“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中,增设《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把全市所有民办初中学校和民办小学、市直公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小学的网上报名、招生录取,统一纳入管理平台全市统筹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时间见附件4。

  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报名和录取办法见附件5。

  2.新生学籍建档工作。经市教育局或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名单,作为学校新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否则,不得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3.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各县(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要按“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及疫情防控的要求,推行网上无纸化入学报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全市公办初中学校,含各县(市、区)一中初中部、厦大附中初中部、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初中部以及其他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等优质初中,若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招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一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采用把名额分配到小学推荐录取、组织夏令营活动等任何方式进行变相招收选择性生源。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及师资配备,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二、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

  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都严格按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对接《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8〕66 号)要求,稳步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确保中招改革平稳实施。

  (一)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本年度我市指导性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全市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6、7、8、9),以及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二)加强招生录取管理

  全市建立中招录取信息统一管理平台:“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负责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公民办)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见附件10。

  (三)严格落实定向生招生政策

  今年优质高中招收定向生比例为50%,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初中学校。

  1.实施学校:全市实施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普通高中为:漳州一中,龙海一中,龙海二中,漳浦一中,云霄一中,诏安一中,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平和一中,南靖一中,长泰一中,华安一中,芗城中学,龙文中学、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定向生的比例为不低于50%。另外,平和广兆中学面向片区六所学校招收定向生100人。以上16所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2020年漳州市各县(市、区)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0)。

  2.定向生条件要求:参加定向生录取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具有本县(市、区)户口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本县(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我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上有关外来务工子女就读定向生条件可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执行。

  二是在学籍校就读达2年以上(含2年),即在2018年9月30日前,转入现学籍校初二年级(上学期)就读的学生。

  应确保各县(市、区)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名学生录取到所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

  为确保2021年市区顺利实施小升初“多校对多校”政策,从2020年起,每年给予漳州市玉兰学校“漳州一中定向生均衡照顾政策指标”5人。

  各初中学校应严格审查本校初中毕业生是否具有定向生资格,统一填写《2020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1),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校内进行公示,之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3.定向生招生录取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将所属上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本县(市、区)考生在填报上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志愿时,必须先填报该校统招生志愿,否则,不予投档录取。

  定向生录取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2分,其中长泰一中、芗城中学、华安一中、龙文中学、东山一中、东山二中6所学校下调到线下67分,不降低等级线。从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在达到等级要求基础上,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逐校降分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除华安一中、龙文中学、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南靖一中、长泰一中、芗城中学、诏安一中8所学校之外,各实施定向招生高中学校的定向生若降分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指标取消,不补招,不进行第二次统招。上述8所学校在完成所在批次网上统招批投档录取后,剩余定向生指标从本批次落选考生中实施第二次统招,然后再进行下一批次投档录取。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市直回漳生的报考录取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核批准的进城务工人员(含具有居住证人员子女,下同)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当地县(市、区)或市直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其报名所在地的中招录取。

  随迁子女在我市当地参加中考,报考当地普通高中(含定向生),符合以下条件(简称“四证”条件):(1)具有我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2)考生在漳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三年,并在我市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即2017年9月份前开始缴交),在招生录取时,与当地考生一视同仁,享受同等政策。

  在市直公办校就读不符合“四证”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在市直民办学校就读的外省、外地市户口且正式学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能报考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市直网上统招批招生计划,可报考其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辖区内普通高中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的中考中招优惠政策,自行制定。

  2.市直回漳生:市直回漳生统一参加市直中考及中招录取,在漳州五中参加报名。参加中考中招的市直考生户籍界定(见附件12)。

  (五)照顾政策

  按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漳教中〔2018〕27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规范招生行为

  1.严格执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80分。

  2.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入学“十项禁令”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四个严禁”招生规定:一是严禁招收借(寄)读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二是严禁更改录取结果。考生一经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各批次录取,不得再更改志愿和录取结果。三是严禁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四是严禁超计划招生或无计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超计划招生或无计划招生。

  在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期间,任何学校不准举办夏令营、集中培训等人为限制考生参加填报志愿的各类活动。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高考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七)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普通高中的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个班(达标高中不低于6个班),不超过20个班;在校生总规模不少于18个班,不高于60个班。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区招生计划不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停止安排招生计划。今后,对于未达到省三级达标高中的学校将逐步减少高中招生,直至停止普高招生。

  (八)强化招生监管

  我局将加强中招工作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落实情况监管,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对普通中小学、违规招生治理和防控能力。对违反招生、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等规定的公、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罚。违规招生举报电话:2028895;邮箱:y2201881@163.com。

  附件:1. 漳州市民办初中学校名单(21所)

     2. 漳州市民办小学名单(24所)

     3. 2020年漳州市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网上报名)

     4. 2020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

     5. 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报名和录取办法

     6.  2020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总表,分县、分学校)

     7.  2020年漳州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8.  2020年漳州市各县(市、区)普通高中网上统招批招生计划表

     9.  2020年漳州市各县(市、区)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10.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11. 2020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

     12. 漳州市中考市直考生户籍界定

漳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1日


(详情点击:“阅读原文”)

监制:苏禹成
编辑:张韩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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