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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28号)、《2020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漳州开发区第二轮补充招聘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第二轮补充招聘的职位及人数
具体职位招聘要求见附件。
二、第二轮补充招聘的报名时间
参加2020年全省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0年9月7日——9月11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三、注意事项
(一)第二轮补充招聘办法按《2020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执行。
(二)参加漳州开发区第二轮补充招聘考生的有关加分证明材料请于2020年9月11日前(上班时间)提交漳州开发区教育局审核,逾期未提交的按不加分处理。
联系电话:0596-6895133
附件:2020年漳州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
2020年漳州市市直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点击下图可放大)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驻龙海市第一医院、
漳州市第三医院医保服务站招聘
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医疗保障局驻龙海市第一医院、漳州市第三医院医保服务站的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9月7日后出生)。
(六)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下表。报考者本人的毕业证书、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须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前取得。
(七)漳州市户籍。
(八)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政纪处分等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招聘岗位及要求
备注:以上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二年,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周末及节假日需轮流值班,可调休。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应慎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14日17:00登录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企事业招聘平台报考系统(http://ksbm.hxrc.com/index.aspx)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应聘者应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交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系统于9月14日17:00自动关闭。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照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初审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5日。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登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ksbm.hxrc.com)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准考证将作为笔试、面试和体检凭证。报考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准考证,避免影响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环节。
5.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携带及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信网电子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医保政策汇编》,综合基础知识占60%,医保政策汇编占40%,《医保政策汇编》详见附件自行下载。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上明确为准。
3.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下载打印《漳州市医疗保障局驻龙海市第一医院、漳州市第三医院医保服务站编外人员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参加体检人员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四)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合格后放弃的,所空缺的职位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在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须提供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原劳动合同自行解除,经考核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所空缺的职位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工资福利待遇
年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4.5万元包干,含年终绩效奖金0.5万元。如漳州市关于编外人员待遇标准有调整,聘用人员待遇同步按新标准执行,待遇项目另行调整。
九、管理及考核
1.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将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并由用工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管理使用,考核合格后给予发放年终绩效奖金。若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提前离职,取消年终绩效奖金。
2.本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将通过海峡人才网漳州频道(zz.hxrc.com)发布。
3.本公告由漳州市龙文医疗保障局和漳州市龙海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96-2165521(龙文医保)
0596-6558036(龙海医保)
漳州市龙文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龙海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直属大队工作人员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有工作经验者优先予以考虑。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行为;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强度的工作环境,配合外出检查;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属在校在读的未毕业生的;
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招用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6日。
2.报名地点: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办公室(芗城区元光南路13号市海洋与渔业局六楼),联系人:石祥辉,联系电话:15159673601;传真:0596-2899016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附照片)一份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由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政审人选,并由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政审合格的,与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七、工资待遇(面议)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0年9月7日
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为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因工作需要,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热情,吃苦耐劳,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沟通交流;具备岗位工作所需的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2.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4年9月8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漳州地区户口(含各县、市、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影响本岗位工作疾病;
4.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报考者的学历及相关证件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供。
5.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等相关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要求
(一)业务管理岗位一(1名)
1.岗位职责:漳州海丝遗产监测与文物安全监控相关工作;
2.专业: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考古学、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学;
3.适应上夜班;
4.中共党员优先(注: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党员优先)。
(二)业务管理岗位二(1名)
1.岗位职责:漳州海丝遗产监测与文物安全监控相关工作;
2.专业:计算机网络类、信息处理自动化类;具备计算机应用二级及以上证书;
3.适应上夜班;
4.中共党员优先(注: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党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将表格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204472556@qq.com,发送主题统一格式: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9月15日下午5:30(以投递电子报名表时间为准)。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2.初审:招聘单位将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电子版(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国外学历还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方可参加笔试。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者。
3. 复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时上传的表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本人近期 1 寸免冠同底彩照 2 张,获奖证书。资料应由本人亲自提交,且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采用笔试《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的形式(各占70%、30%分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若出现实际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不足1:3,将按实有人数确定复审、面试对象。每个岗位总成绩排名首位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公众号。
(六)人员聘用
1.体检
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
2.递补
如出现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岗位招聘。
3.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及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聘用
取各岗位总成绩首位者,经体检、政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招聘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管理,合同两年一签,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每月4000元(含五险一金),食宿自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监督。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
联系单位: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华联商厦7楼
联系人:战戈、安红坤
办公室电话:0596-2097375
电子信箱:3204472556@qq.com
邮编:363000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