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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 | 这种软件不得出售,漳州已有人被罚款又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2月17日至8月5日,被告人曾某杰购买他人创建的网点,租用境外服务商的VPN节点,通过网络平台非法出售VPN“翻墙”软件的登录账号,向客户提供可以访问国内IP不能访问的外国网站等服务,从中获利。已查明,曾某杰为他人提供VPN服务超过341人次,出售VPN服务非法获利79079.87元。另查明,2021年8月5日,曾某杰被平和县公安局当面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杰通过网络平台非法出售VPN“翻墙”软件的登录账号,非法获利79079.87元,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故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曾某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曾某杰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9079.87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