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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47号

永康发布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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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47号


根据目前我市疫情形势综合研判,经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2022年9月11日开展全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对象

1. 9月11日6:00—10:00,全市范围(除五金大道、城南路、金胜路、溪心路合围区域外)所有居民(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2. 9月11日12:00—15:00,五金大道、城南路、金胜路、溪心路合围区域内所有居民(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采样地点

各辖区指定采样点(具体点位遵照镇<街道、区>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请广大居民在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2. 在参加核酸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不聚集、不交谈,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等候时保持前后间距2米,避免聚集导致交叉感染。

3. 接种过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的居民,应暂缓检测,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4.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全市水、电、气正常供应,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各位居民不要紧张、恐慌,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5.请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等异常,请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如有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0日


融媒编辑:应栩漪

校对:董碧冰

一审:应栩漪  二审:秦小建  终审:蒋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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