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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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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发现1例
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2022年11月19日凌晨,永康市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系省外来永货车司机,途经外地高速卡口“落地检”核酸异常,我市接协查通报后第一时间纳入管控,经复核阳性,目前该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该人员在永活动轨迹主要涉及石柱镇奕景小吃店(江西小炒)。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我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调溯源、风险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对相关活动场所进行环境采样检测及消毒,已排查到的风险人员正在落实管控中。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尽快接种新冠疫苗,一切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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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返永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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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 0579-83833217/626110
校对:董碧冰
一审:应栩漪
二审:秦小建
终审:蒋中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