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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上访“变身”律师,喜还是忧?

2018-02-01 曙明 明言法事

 

   

 2月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45岁的郑青,曾经上访14年。跟很多访民一样,她的上访之路充满艰辛和痛苦。不同的是,她从上访讨说法转到学法、用法,通过两年的艰苦努力,2017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从一个访民走向一名法律人。

从访民到法律人,郑青的“转身”可谓惊艳。我们欣慰,她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很多人信访不信法,其实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我希望更多的人能走出来”——她的感悟,对信访不信法的访民是有益的提醒;我们欣喜地看到,学法用法让她变得理性,“我决定放下怨恨,开始新的生活。过去我身上有很多戾气,人也有些偏激,现在一点一点地消失了”。 

      庆祝郑青通过司考的饭桌上,她的丈夫说:“要感谢你的单位与领导。要不是他们,你怎可能有今天?”从结果看,这样说似乎没错,但14年上访的艰辛,非亲身经历难以体会。郑青对上访的总结是“耗尽了一个女人的青春年华,看尽了世态炎凉,阅尽了人间悲欢”,如果她反映的问题能够早些解决,她未必愿意“有今天”。

 其实,郑青反映的问题并不复杂: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个事业单位(1996年,大学毕业生还由国家分配工作),先是迟迟不能上班,上班后事业编制被人改成企业编制,好不容易恢复事业编制,又享受不了和同事一样的待遇。是非清晰,却让她上访多年,直至今日仍未解决。

     如果她早点去打官司,而不是只上访,公正会来得快点吗?也许。不过,诉讼的路,郑青也走了三年多了,并不顺畅。诉讼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严格的程序决定了诉讼在效率方面的不足。更快实现公正,不能指望诉讼一条路。 

 “看尽了世态炎凉,阅尽了人间悲欢”,我们无从猜测她经历了什么,却不难从中体会到郑青对上访的失望。需要指出的是,无论现在还是今后,上访都是公民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信访不信法”固然不对,将上访说得一无是处同样有害。我们不能因为郑青上访路没走通而否定其存在价值,而应思考如何完善制度保障其畅通、有效。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值得提倡,但成为专业法律人却并非易事,郑青的经历难以复制。“当上访无门,试图走司法途径时,才发现自己的无助,法律一窍不通,请律师无人愿意接行政案”,这是郑青发奋通过司考的动力。限于篇幅,不分析“请律师无人愿意接行政案”的原因,但这样的现实不改,那些对法律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却得不到法律帮助的人,是不是只能像之前的她那样“开个听证会吓得连话都不敢回答,怕掉坑里,写个上诉状都不会”?

     对法治的笃信,让郑青从访民“变身”法律人,但这毕竟是个例。就实现公正而言,制度建设更为根本。郑青的经历,让我们欣喜之余也看到一些令人不安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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