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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结合当前全球疫情形势变化,为进一步保障跨国必要人员往来,自2022年7月4日起,中国驻克罗地亚使馆对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一、受理范围和材料要求

签证种类

适用情形

材料要求

M字签证

F字签证

赴华从事经贸、科技、教育、文化等活动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经贸交易会请柬;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Z字签证

赴华工作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S1字签证(随居)S2字签证(探亲)

Z字签证、M字签证、F字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民事法律关系证明等支撑性材料。

Q1字签证(团聚)Q2字签证(探亲)

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R字签证

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C字签证

机组人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紧急人道主义签证

赴华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人员

死者或患病亲属的身份证件(如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二、有关须知
(一)申办签证前,请备妥以下材料:

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cova.cs.mfa.gov.cn),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本人持确认页、表格、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且有空白签证页的申请人护照原件及有关护照页复印件、5年内的旧护照原件及有关护照页复印件、赴华机票预订单、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尺寸:48mm×33mm)、及上述表格所列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递交至我馆。

(二)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

全程接种(含第3针加强针)中国新冠肺炎疫苗的外国人赴华有关便利措施详见使馆网站通知:http://hr.china-embassy.gov.cn/lsqz/fhqz/202109/t20210902_9038430.htm

上述调整是临时性措施,如有变动,使馆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END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热线:+86-10-12308、+86-10-59913991。

中国驻克罗地亚使馆24小时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385-1-4693019。

中国公民领事证件业务、回国“双检测”咨询热线:+385-1-4693007、+385-1-4693024(周一至周五:10:00-12:00,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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