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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速看!已有10省相继发布关于延长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测绘之家 2021-09-21


导读

  随着12月2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关于延长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后,果不其然,各省陆续发布了关于延长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截止12月5日,已有甘肃、西藏、内蒙古、安徽、湖南、广东、江苏、重庆、广西、青海等共10个省份发布相关公告。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甘肃省早于10月31日发布公告有效期延长半年外,其他9省有效期均延长一年

  相信,尚未发布的省份也会在近几日公告,内容不会相差太大,测绘之家将持续关注。为了方便大家阅读,公告详情整理如下:


自然资源部

关于延长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全国甲级测绘单位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均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甲级测绘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按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经研究,决定将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不再换发新证书;本公告发布后测绘单位依据《规定》《标准》取得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各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测绘活动。

  特此公告。

自然资源部

2019年11月27日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关于延长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全区测绘单位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均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各测绘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按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经研究,决定将本公告发布之日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不再换发新证书;本公告发布测绘单位依据《规定》《标准》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各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测绘活动。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3日   


内蒙古自然资源厅

关于延长全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全区乙、丙、丁级测绘单位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均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各测绘资质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按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本公告发布之日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不再换发新证书;本公告发布测绘单位依据《规定》《标准》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各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测绘活动。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4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延长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全省乙、丙、丁级测绘单位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均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2086号),为确保我省乙、丙、丁级测绘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按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经研究,决定将本公告发布之日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不再换发新证书;本公告发布测绘单位依据《规定》《标准》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各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测绘活动。 特此公告。2019年12月4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延长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全省测绘单位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均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测绘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按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经研究,决定将本公告发布之日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不再换发新证书;本公告发布测绘单位依据《规定》《标准》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各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测绘活动。

特此公告。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5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延长乙、丙、丁级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我省乙、丙、丁级测绘单位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均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2086号)要求,决定将本公告发布之日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我省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不再换发新证书;本公告发布测绘单位依据《规定》《标准》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各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测绘活动。  特此公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12月4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延长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规定,全省乙、丙、丁级测绘单位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均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2086号)精神,为确保我省乙、丙、丁级测绘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按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经研究,决定将本公告发布之日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不再换发新证书;本公告发布测绘单位依据《规定》《标准》等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各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测绘活动。
  特此公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5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延长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全国测绘单位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均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各测绘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正常开展业务经营,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延长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2086号)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本公告发布之日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不再换发新证书;本公告发布测绘单位依据《规定》《标准》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各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重庆市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测绘活动。特此公告。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延长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

桂自然资办〔2019〕374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区乙丙丁级测绘单位: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208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印发,我区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不再换发新证书二、本通知印发,我区测绘单位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延长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全省测绘单位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均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各测绘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按照自然资源部2019年11月27日印发的公告,将测绘单位在新修订的测绘资质管理政策实施前依法取得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的有效期统一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为保障全国相关政策的衔接和工作的统一性,决定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将本公告发布之日本省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不再换发新证书;本公告发布本省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本省各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测绘活动。

      特此公告。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4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测绘资质证有效期延续的公告

因自然资源部正在对2014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修订,暂停办理测绘资质到期换证工作。为不影响测绘资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经研究决定由原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于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20年6月30日。在延续期内各测绘资质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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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省厅官网 测绘之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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