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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评论》入选CSSCI来源集刊


刊物简介


《刑事法评论》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创办、由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与北京冠衡刑事辩护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大型连续刑事法学类出版物。


本刊的编辑宗旨是:竭力倡导与建构一种以现实社会关心与终极人文关怀为底蕴的、以促进学科建设与学术成长为目标的、一体化的刑事法学研究模式。


自1997年创刊以来,《刑事法评论》得到了无数作者和读者的大力支持。经本刊编辑部同仁讨论决定,从第45卷开始,在坚持原有办刊宗旨的前提下,对本刊各栏目进行适当调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国内外刑事法学研究动态,并适应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与刑事法学理论研究的需要。现就《刑事法评论》的主要栏目作出如下简要说明,供各位作者在投稿时参考:


【理论前沿】本栏目刊登国内外刑事法学领域,包括: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刑事执行法以及犯罪学方面的前沿理论文章。


【实证研究】本栏目刊登国内外犯罪学实证研究以及刑法实证研究的文章。


【刑法评注】本栏目刊登国内外学者所撰写的刑法评注文章。


【学术书评】本栏目刊登国内外学者撰写的与刑事法有关的著作、文章的评论。


【判例研究】本栏目刊登我国学者就我国指导性案例或者重要案例撰写的评述性文章,并选译国外学者就国外重要判例撰写的评述性文章。


【案例解析】本栏目刊登采取德国鉴定式案例分析法撰写的案例解析报告。


【实务热点】本栏目选取实务中的热点问题,邀请实务界人士共同就相关问题展开研讨。


感谢您对《刑事法评论》一如既往的关心、爱护和支持!


注:本刊投稿邮箱为crlr@163.com。本刊的引注体例,请参考《法学引注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第一卷·卷首语


刑事法这个概念,目前在我国法学界尚不甚通用。依愚见,刑事法的内容大体上涵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执行法(含监狱法)、刑事侦查学以及犯罪学。申言之,举凡与犯罪有关的法律及相关学科,都可以纳入刑事法的范畴。本论丛以《刑事法评论》为名,意在刑事法的名目下,进行贯通的与联系的研究,打破“刑”字号各法之间壁垒分明、不相涉及的传统,倡导建立刑事法的基础理论。当然,这一努力又是以对各学科的深入研究为前提的。因此,我们首先应致力于各学科的有深度、有广度、有力度的研究。


刑事法,尤其是刑法,在中国传统法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重刑轻民”被认为是中华法系的特质,历来为人们所病诟。而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确立和渐进实现,民商法雀然而起,且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使刑法大失其宠,以至于有人大发“轻刑重民”之感喟。其实,孰轻孰重,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实乃时势使然,我们大可不必怨天尤人。在封建专制社会里,刑法作为驯民之工具,倍受统治阶级的青睐自是不足为奇;在当前政治民主化与经济市场化的社会大变革背景下,以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之实现为使命的民商法精神的弘扬,自在情理之中。作为法“林”中人,我们不应过分关注本部门法显性的社会号召和影响力,更不能以本部门法受冷落,就以之作为放弃理论努力的遁词。事实上,在当前刑事法势微、民商法勃兴的情势下,我们更应该深思这样一个问题:刑事法及其理论应当并且能够在何种程度上以及何种意义上满足现实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为此,作为刑事法学者,我们应当以一种冷静的与理性的态度,审视与考察刑事法与社会现实的冲突性与契合可能,从而立足现实,重新建构刑事法理论。那种法云亦云,简单地把刑事法研究看作是适应立法与司法的实际需要的理论取向,心甘情愿地充当立法者甚至司法者身后亦步亦趋的追随者,从而使法学家的独立品格丧失殆尽的做法与态度,显然是不足取的。我们应该努力倡导与建构一种以现实社会关心与终极人文关怀为底蕴的,以促进学科建设与学术成长为目标的,一体化的刑事法学研究模式。


《刑事法评论》诞生于1997年春天。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季节。一年前,我国完成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一年后的今天,《刑法》的修订也大功告成。可以说,我们处在一个刑事法新旧交替的时代,这正是刑事法学者大有可为的难得机缘。我们高兴地看到,在老一辈刑事法学者的带领下,刑事法学的后生们正在崛起,他们在自己的园地上挥汗如雨,精心耕耘。他们躬身劳作的身影,构成了现在和将来中国法学理论界一道独特的人文风景线;他们在理论领域发出的一道道闪光,正是中国刑事法渐臻完善的希望之所在,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本论丛为刑事法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阵地。它将为那些达到相当学术“水准”且具有独立见解的长篇论文(论文篇幅可达五万字左右)提供发表的机会。我们深信,《刑事法评论》必将为推动与繁荣我国的刑事法理论研究作出独特的贡献。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诗人杜甫的千古绝句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美妙而静谧的图景:没有尘嚣,没有张狂,只有朦朦的细雨和茫茫的夜色。这正是我们在充斥着浮躁与功利的现实社会里孜孜以求的一方学术净土。但愿《刑事法评论》成为这样的园圃,在这里,我们可以保持漂泊的安宁;在这里, “耕者有其田”,收获有其时。


陈兴良                      

谨识于北京海淀塔院迎春园寓所


事法评论

Criminal Law Review

●北大刑事法治研究中心●

●北京冠衡刑事辩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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