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深入学习领会宪法监察法精神实质 推进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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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新修正的宪法和新颁布的监察法,在新的起点上对我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再部署、再推进。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陈武出席会议。
鹿心社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应时代大势、契合党心民意,必将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要切实增强学习主动性,在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上带好头、作表率,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带头贯彻好、执行好宪法和监察法,各级人大要结合实际对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学深悟透、纪法兼通、一体贯彻。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准确理解宪法、监察法精神实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鹿心社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坚定不移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结合推进地方机构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落实宪法、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推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确保反腐败斗争在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三是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鹿心社表示,按照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我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动员部署和转隶组建两个阶段工作已经完成,但我们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接下来将先后进入推进融合、建章立制、深化延伸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条根本原则不动摇,牢牢把握工作重点,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各项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双重职责,把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贯通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实践练兵,促进人员深度融合和工作有机契合;要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安全关,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确保查办的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监察法的要求,抓紧完善制度体系,尽快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监察程序与司法执法程序有序对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为监委依法行使监察权提供严密规范、高效有序的制度保障。
鹿心社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肩负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彰显改革效果。要把讲政治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受党委领导、对党委负责。要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惩治腐败,把执纪审查、国家监察、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全面整合起来,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惩处、精准施治,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强化自我监督,接受各方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牢牢守住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
会议听取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关于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政法机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制度。
黄世勇、王跃飞、黄海龙、崔智友出席会议。
记者 广西台:刘佳 张海波 宋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