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行汇算操作的几点提示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近日,部分地区的税务局已经开通了个人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办税渠道。期盼已久的第一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也正因为是第一次,恐怕纳税人不够熟悉相应的操作流程和办税系统,在此就一些纳税人容易模糊或疏忽的问题进行一下提示。
一、非居民纳税人或者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纳税人是否需要进行综合所得汇算?
首先,对于非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
其次,如果居民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根据税法规定需要将境内、境外的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并且会涉及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的问题,较为复杂,需要走另外一套汇算申报程序,所以今年的综合所得汇算在手机APP端及web网页端都会做出提示:“取得境外所得需办理汇算申报的,须前往汇缴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还能重新选择吗?
我们知道,目前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两种,一是单独计税,二是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大家在去年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时候做过选择,那现在汇算时可以变更计税方式吗?
答案是,从单独计税方式变更为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可以,而从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变更为单独计税方式不可以。
这块可能不是那么好理解和记忆,我们打个比方,去餐厅点一碗麻辣烫和一碟芝麻酱,点单时服务员会让你选择分别盛放还是拌在一起,如果你选择分别盛放,当服务员给你端上来时,你还可以拌在一起吃;但如果你之前选择拌在一起了,当服务员给你端上来时,就没法再分开了。
在此也提醒大家,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计税方式时可以先选择单独计税方式,年终汇算时根据哪种方式更节税再做筹划选择。
三、别忘了手动添加劳务报酬、稿酬收入(标准申报模式下)
在年度汇算中,工资薪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项目的所得,系统会进行预填,但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系统不预填,需查询导入或自行填写,在此建议选择查询导入系统已有数据(如有),见下面截图举例。特别提醒:对于有劳务报酬、稿酬收入的纳税人,千万不要忘了手动添加相应的收入,不管是查询导入还是手工填写,请如实进行选择填报,隐瞒或不实申报将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以下以手机APP端为例,展示劳务报酬的手动添加操作:
首先,点开下图中“劳务报酬”右方的箭头“>”符号
然后,点击下图中的“查询导入”
最后,选择相应劳务报酬收入并点击“确认添加”导入
填报过程中还有哪些问题,欢迎大家一起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