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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如何新增及修改房产信息?详细步骤来了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到“综合信息报告”模块,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拿房源信息采集为例(当然不要忘了先采集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哦),点击“新增房屋”。
在系统跳出的“房源信息(新增)”界面,依次录入“房产证信息”、等带“*”号的必录项,点击“保存”。页面提示“房源信息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界面,点击“新增”,录入思思公司的“房产原值”、等信息,点击“保存”。
从租的房源信息录入操作相同。
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界面,点击“新增”。
然后依次录入“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的内容,如果有符合减免税条件,可以点击“增加行”来录入“减免性质代码”等信息,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就可以啦!
如果要修改房屋信息,则需要回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界面,能看到的“房产税税源明细”项下“房屋信息”,有刚才采集成功的房源信息。
如果修改,就点击“基本信息”。
系统会跳出“房源基本信息”界面,这里我们就可以修改“房产取得时间”和“建筑面积”等内容,修改好后点击“保存”。
如果房源是从租的,咱们就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点击右侧的“变更”,就可以修改“房产原值”等信息啦,记得选择“变更时间”之后点击“确定”。
页面会提示“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保存成功!”就修改完成啦。
文章来源:厦门税务
思明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