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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局长就这样在老板的套路中沦陷……

2017-12-12 三湘风纪

【案件剖析】(46)

女副局长走上贪腐“不归路”

邓雪辉  宁乡县财政局原副局长

2016年5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7年5月,一审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输12

      邓雪辉毕业后一直在宁乡县财政系统工作,因业绩突出逐步走上领导岗位。然而,随着权力越来越大,老板们的“围猎”越来越紧,邓雪辉渐渐忘记了自己的初心,“温水煮青蛙”式地逐步走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01

在老板的“套路”中沦陷

  走上领导岗位之初,邓雪辉也很谨慎,经常拒收红包礼金,曾将某企业负责人送给她的1万元红包退还。但贪欲膨胀使她迷失了方向,从收高档服装到收数额巨大的“感谢费”,从一开始的紧张,到后来的心安理得,她在老板们的“套路”中沦陷。


  2010年左右,邓雪辉在一次饭局中偶然认识了宁乡县某油茶合作社董事长胡某。胡某为了让邓雪辉帮忙申报2012年的市级农业综合化项目资金,邀请邓雪辉在商场购买高档服装,并为其买单。事后,胡某的合作社顺利通过评审立项获得项目资金30万元。


  2013年,尝到甜头的胡某再次找到邓雪辉要求其出面协调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又获批补助资金70万元,事后给邓雪辉现金1万元和面值5000元的购物卡2张。2010年至2015年,邓雪辉累计收受胡某财物18.5万元,胡某也成功申报获取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90万元。


  不同的老板,同样的套路。从几千元到数万元,老板们越送越多,邓雪辉的胆子也越来越大,2010年至2015年里,邓雪辉通过帮助老板申报项目,累计收受财物94.1万元。在办案人员清理其办公室时,还发现了一些未拆的红包。


02

“生财有道”赚得盆满钵满

  “一开始,我只是想投资改善生活。”


  2005年,为了投资置业,邓雪辉以同学名义开办了一家美容院。通过发动财政系统、老板们购买会员卡,生意很快便红火起来,五年共赚了七八十万元。尝到甜头的她从此不可收拾,将自己的所得四处投资。


  2010年,邓雪辉以其母名义投资30万元与一茶厂老板成立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分红5万元。2011年12月,邓雪辉又以两厘的月息借款125万元给该茶业公司,收一年利息40万元。2012年至2013年,邓雪辉以其弟名义,两次承包了总价约 200万元的公路维修工程,赚得40多万元。2013年,又以两分的年息借款给一家米业公司360万元,当年得利息72万元。2015年,又以其母名义投入200万元入股一家牧业公司


  无论是经营门店,还是收受服务对象高额的利息回报,亦或是直接投资自己分管领域的企业,邓雪辉内心始终不认为是一种违纪,反而认为是这一种正常投资,是生财有道。


03

“优亲厚友”大开绿灯

   邓雪辉出生在农村,姊妹4人排行老大。自幼家境贫寒,父母省吃俭用将其培养为家中唯一的大学生。2001年,父亲突然过世,作为家中长女的邓雪辉,自认应当承担起“家族的重担”。而邓雪辉“担当”的方式,便是利用职权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承揽上为朋友亲属大开绿灯。


  2007年开始,邓雪辉开始担任财政局农开办主任。2008年开始的七八年间,弟弟、弟媳利用其职务影响,承接农开办的项目工程,金额从几十万到几百万元不等。而2013年,邓雪辉更是直接利用职权,伙同县林业局副局长李曙光(另案查处)、郑泽良(另案查处)以林业项目的名义套取国家林业项目资金36万元,将其中的30.3万元用于支付其弟弟新屋栽树的开销。


  2014年,弟弟意外猝死。在悔过书中,邓雪辉这样描述这段经历:“弟弟突然过世,我都没能好好反省,到今天才知道这都是因果报应,为什么没能早早醒悟,为什么麻木不仁到现在……弟弟过世后,弟媳仍然在农开办承包工程,而我不但没有制止她,反而认为要帮她……”


执纪者说

违纪者常常在党纪国法面前心存侥幸,在糖衣炮弹的诱惑下,逐渐忘记初心,丧失党性,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中饱私囊、贪赃枉法的工具,最终换来的是“作茧自缚”的结局。邓雪辉的惨痛教训警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定力,在利益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做到不忘初心,坚守正道。

(宁乡县纪委  邓良  王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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