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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通报】副县长“动口不动手”被曝光,3位主任公款旅游挨处分……

2018-01-29 三湘风纪

      上周,三湘风纪网通报2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1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


1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株洲、常德、湘潭等地通报2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

公款旅游

      2015年7月、8月,醴陵市改制办原主任汪洋(另案处理)与原副主任梁清武、原办公室主任谢甘霖商议,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两次旅游分别违规公款报销行程费用43330元、17200元另外,梁清武还存在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2017年10月,谢甘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清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私设“小金库”

      桃源县殡仪馆虚开发票套取资金、食堂部分收入不入账设立“小金库”,涉案金额13万元。馆长李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馆长职务,出纳邹丽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公车私用

      2017年7月24日,益阳市赫山区黄泥湖卫生院工作人员郭朝晖没有经过黄泥湖卫生院领导批准,违规公车私用,擅自将卫生院公共服务车开回家中,并一直停放在自己居住的小区。郭朝晖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

扶贫领域违纪

      益阳、邵阳、娄底等地通报1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

挪用集体资金借贷

      涟源市安平镇岛石村党支部书记吴付华与岛石村村主任兼秘书吴新为、计育专干兼出纳吴志红等人在2016年至2017年通过虚列工程款等方式,在村集体资金中套取330864.18元用于支付伙食招待费、借款利息和个人旅游费用等;2015年至2016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级集体资金50000元借贷给他人;2014年至2017年购买香烟58854元用于村务招待,并在村招待费中列支。结合其他违纪问题,吴付华、吴新为、吴志红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未按规定程序评议贫困户

      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原井冲村支部书记、主任陈根祥,秘书李树兵在任职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规定程序评议贫困户,将李某等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报为贫困户,以及在2016年至2017年4月期间未按照清理“四类人员”工作要求及时对已纳入贫困户的李某等人进行清理。2017年11月,陈根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树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日前,湘西自治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官僚主义

      张勇在担任永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卫生计生工作期间,在推进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五个乡镇卫生项目建设过程中,会上安排工作多、会后抓落实少,对项目协调推度不够,没有深入实地调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没有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政策了解不清,在县政府常务会议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时没有提出异议,对永顺县五个项目建设因推进不力导致资金被调整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张勇受行政警告处分。


形式主义

      2016年6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下达的古丈县中医院搬迁项目资金,舒长茂作为时任古丈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中医院搬迁项目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聂可可作为县中医院院长、搬迁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向上级领导汇报项目建设时不具体、不正式、不切合实际,在项目推进中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盲目追求建设规模,致使项目选址长期定不下来,对于该项目建设资金因推进不力被调整问题,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1月,舒长茂受党内警告处分,聂可可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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