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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关于12批次食品

不合格情况的通

—毕节市场监管—


近期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对我市辖区内的

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

抽检监测184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

其中抽样检验项

合格样品172批次

不合格样品12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对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案件处置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01




一、黔西县鑫越油酥包店销售的油炸面制品(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02


二、织金县家家香酥包店销售的发酵面制品(窝窝头、白面馒头、红糖馒头、小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03


三、织金县孙记包子店销售的发酵面制品(大馒头、小馒头、玉米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04

四、织金县马记榨油坊销售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05



五、纳雍县好亨来包子店销售的发酵面制品(花卷),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06

六、纳雍县双哥破酥包子店销售的发酵面制品(大馒头、小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发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不合格检测项目小知识


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mg/kg。造成油炸面制品(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违规过量使用所致,反映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薄弱。

2.糖精钠(以糖精计):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造成包子、馒头中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3.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溶剂残留含量可以表明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同时也能反映出生产成本的大小。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压榨菜籽油中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检出值小于10mg/kg视为未检出)。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END


附件(点击查看下载):


文 | 李坤艳

编辑 | 郭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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