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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 优 抚 安 置 的承诺

2017-01-22 退伍老兵法律咨询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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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 和强军统一,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解决优抚安置政 策落实中广大军民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与国防军队体 制改革后人员安置政策的衔接,完善优待、抚恤、褒扬、安 置和服务五项基本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政策落实、资金保 障、技术支撑,逐步实现由解困优抚向普惠加优待转变,由城乡有别向城乡一体转变,由偏重物质保障向物质和精神并 重转变,由计划安置与市场就业相结合向依法安置与市场就 业相结合转变,由粗放型服务向精细化服务转变,全方位提 高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第一节 加强优待抚恤 

(一)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制度,完善优 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抚恤补 助标准。加强军人社会保障,落实军队退役人员社会保险政 策。加强优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将优抚 对象优先优惠纳入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社会保 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探索结对包户帮扶,推广优抚对象社会 化服务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军队退役军人信息和数据共享机 制,实现优抚对象动态精确化管理。组织走访慰问关爱在乡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烈军属、残疾军人活动,为支持 国防和军队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二)优抚医院和光荣院。推动优抚医院和光荣院改革, 完善政策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激发发展活 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兼顾规模增长与布局优化,通过新 建和改扩建,不断充实优抚医疗、康复、供养、休养资源。 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优抚医院坚持“小综合、大专科”发展 方向,光荣院突出专业化养老和革命传统教育功能作用,实 施科学规范管理,优化专业人才配备,改进服务保障模式, 打造具有“军字号”特点的优势品牌。推进优抚医院和光荣 院信息化建设。深化优抚医院、光荣院与军地相关机构合作 交流。 


第二节 做好接收安置 

(一)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完善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 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复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新 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短期技能培 训与中长期技能教育相结合、属地教育培训与易地教育培训 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 安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按比例接收退役士兵的政策规 定。全面实行“阳光安置”,保证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 役士兵得到较好安置。加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 设,充分发挥税务、工商等部门职能作用,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提供优先优惠政策扶持。发动和利用好社会力量,多渠 道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军地联合 督导、党委政府考评力度,推动各项安置政策有效落地,切 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二)军休人员接收安置。改进办法、简化流程,推 动实现军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和无军籍退休 退职职工移交安置良性循环。协调提高军休安置管理经费 标准,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 规范化建设,继续提升军休人员服务管理水平,拓展服务内 容、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积极发挥军休人员作用, 做好“老有所为”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引领、搭建平台、典 型带动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军休人员继续为党和人民事业增 添正能量。开展《退休军官安置条例》立法调研,明确退休 条件、安置方式和去向、政治和生活待遇、住房和医疗保障、 机构设置和服务管理等内容,依法开展安置管理,依法维护 军休干部权益。 


第三节 完善烈士褒扬 规范烈士评定(批准)和追认工作

 完善烈士备案工作 规程,制定烈士评定(批准)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烈士评定 疑难案例专家咨询工作机制。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 提升陈列展示、讲解服务、设施环境等整体水平,公布第六 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创建 A 级旅游景区。加强烈士事迹整理宣传,编撰烈士英名录,筹建“抗日 英烈数据库”,推动开展网上寻亲、祭扫等公共服务。加强 烈士精神传承与弘扬,开展烈士公祭等纪念活动,引导社会 各界祭扫、瞻仰、参观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基因,树立 全社会尊崇、敬仰、缅怀英烈的社会环境。 扎实推进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境 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境外祭扫、红色旅游国际线路开 发与利用等制度。稳步推进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保护, 研究建立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 勘查、磋商、建设与保护,积极推动我国在老挝、缅甸、越 南、俄罗斯、赞比亚等国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充分 发挥纪念设施教育功能作用。 


第四节 强化军供保障 创新军供保障模式

   实现由单一饮食服务向综合服务、 铁路运输保障为主向铁公水空全方位保障、定点供应向区域 供应、常规供应向大批量供应、平时保障向应急应战保障兼 备的“五个转变”,提高军供系统综合保障和国防动员能力。 统筹整合军供资源,优化网络布局,调整合并站点,探索创 新综合化区域化保障模式。完善保障设施,加强软硬件设施 的统筹规划和维修升级,建立覆盖铁公水空保障点的信息采 集与传输通道。增强保障力量,科学评估社会保障资源,建立物资和膳食供应等保障基地,采取公开招聘、定向录取、 竞争上岗相结合的方式吸纳各类人才。健全保障预案,细化 保障指挥机构实施办法。强化训练演练,组织军地相关工作 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力量编组、指挥通信和协同行动等演练, 力争在 2018 年底前实现设施完善、预案健全、训练有素、 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目标。 


第五节 密切军政军民团结 结合“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节,通过爱国主义 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阵地,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和宣传 活动,弘扬主旋律、讴歌鱼水情,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 和爱国情怀。紧贴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需求,加强军事演训 服务保障,支持部队战场和营区建设,协调做好退役军人和 随军家属安置等工作,助推部队战斗力提升。发挥双拥联席 会议、军地合署办公等制度机制优势,积极推动军地重大工 程项目实施,及时协调军地关系、解决遇到的问题。发挥双 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的平台载体作用,加强督导考评和 跟踪问效,服务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专栏 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工程 

(1)加强优抚医院和光荣院建设,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为残疾军 人配置康复辅具。 

(2)加强军供站设施建设,提升军供服务保障能力。 

(3)实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对境内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抗战烈士纪 念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全力推进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 

(4)加强烈士墓区、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等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提质改造 现有设施,填补空白,提升陈展水平,力争各省会城市、地级市(州、盟)和县 均有 1 处烈士纪念日开展公祭活动的纪念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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