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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漯河市委宣传部关于评选“感动漯河2017十大年度人物”的通知

2017-11-11 漯河网信

漯宣通〔2017〕61号

关于评选“感动漯河2017十大年度人物”的

通    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市委各部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党工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示范带动作用,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决定继续在月评“十佳市民”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感动漯河2017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在沙澧大地上有感人事迹的人或在外地留下感人事迹的漯河人均可参评。

(二)人物或事件发生在本年度,或者在本年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具备以下一个或几个特点:善于创新,爱岗敬业;明礼诚信,拾金不昧;崇文尚德,教书育人;见义勇为,救人于危难;热心公益、奉献社会;孝老爱亲,乐于助人;在创文、扶贫等全市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其他在全市各行各业有突出贡献,事迹具有较大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意义等。

(三)为树立典型、多推新人,对往届“感动漯河十大年度人物”获得者,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推荐与评选。同时,注重从社会基层进行推选,群体也可以参加评选。

二、推荐方式

(一)个人推荐:广大市民可以拨打电话(3132937)索取或在漯河网下载推荐表格,推荐人选。

(二)组织推荐:各县区、各单位可在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基础上,组织推荐人选。其中,各县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推荐5-10人,西城区、市直及驻漯各单位至少推荐1人。

(三)推荐人选的表格、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三份)务必于2017年12月8日前报送至市月评“十佳市民”评审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市委南楼226房间)。同时,请将事迹材料以及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uohexcb@163.com.

三、评选表彰

(一)在各县区、各单位及群众推荐基础上,评审领导组办公室对所有人选进行审核、筛选,把事迹感人的人选上报评审领导组,由评审领导组初评出候选人,并在市直媒体等公布其主要事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投票。评审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核。在社会投票和实地考核的基础上,由市月评“十佳市民”评审领导组最终评出10名“感动漯河2017十大年度人物”。

(二)2018年4月组织颁奖,对“感动漯河2017十大年度人物”隆重表彰,组织市直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介绍获奖人员先进事迹,并推荐参评“感动中原2017十大年度人物”。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活动重在群众参与,重在宣传教育,重在评选过程。各县区、各单位要把群众性贯穿推荐评选过程中,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把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二)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考核工作,确保人选合格,事迹真实。

附件:“感动漯河2017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中共漯河市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3日




附件下载:http://app.lhrb.com.cn/files/20171110/63645927840937179379235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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