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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凤凰网主笔张弘是拿这样的“历史事实”为方方辩护的

2017-05-26 千钧棒 金猴奋起千钧棒
摘 要

众所周知,文学作品具有娱乐功能和认识功能等,作为历史小说,帮助年轻人认识历史的功能尤其重要,用错误的历史观写小说,必然会对年轻人产生误导作用,如果如同张弘所说的,用一个事实就写成一篇小说,那么说明作者起码是为了发泄个人的仇恨,不顾作品的社会效果,或者说作者追求的就是这种误导年轻人的社会效果。对于不顾社会效果的做法,别人有理由通过文学评论批评她,对于追求误导年轻人的社会效果的,别人可以揭露她,不知道张弘凭什么和方方一样,对所有批评者扣帽子?

近日,凤凰网主笔张弘以《让文学回归理性批评而非攻击批判》为题发表文章为方方辩护,与方方本人最近的骂街方式的回应以及某些人站队方式的表态,张弘的表面上的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还算是比较理性的,不过,本人对于他的观点不敢苟同,而且对于他在文章中使用的诡辩术有必要指出。

他在文章中提出六点理由:

【首先,方方从事文学创作的权利受到保护,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意味着,方方从事文学创作的自由,受到宪法的保护。
其次,方方有创作任何文学作品的权利,其他人无权干涉。方方写什么,怎么写,那是她自己的事情,当她行使自己作为公民的权利时,不受任何侵犯。
第三,宪法第三十五条意味着,公民可以运用文学作品,言论等其他表现形式,发表自己对于国家大事,以及历史事件的任何观点,无论这些观点正确还是错误。方方怎么看待土改,那是她个人的权利。方方用怎样的方式描写土改,其他人没有权利干涉。
第四,方方的文学作品,一旦公开出版,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批评。但是,这些批评必须采取恰当的方式。例如,《软埋》作为文学作品,应当采取的是文学批评的方式,而不是根据其“倾向”,做出泛意识形态化的放大和歪曲。更不是臆测写作者的意图和动机,深文周纳,罗织罪名。
第五,每个人对于历史事件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但使用武器的批判,唯我独尊,对文学创作者进行人身攻击,是不可取的。
第六,从历史层面来说,座谈会的发言者和亲历者只是经历了土改的很小一部分,不能说他们自己经历的就是土改的全貌。】

对于他的第四、第五条理由,我觉得还是比较客观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提出了一个错误的观点,并且运用诡辩术进行了错误的论证——

他提供了三组事实——

【任弼时1948年11月11日发表的《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中说,“为什么把打人杀人的问题当作严重的问题提出来呢?就是因为在土改运动中,发生有不少打人和逼死人的事实,更由于党内不纯,地主、富农、投机分子和流氓分子利用机会捣乱,就造成了乱打人、打死人、逼死人的现象。有些罪不该死的人,被打死杀死了。这值得引起我们的严重注意。”
据北大历史学系教授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134页,“1947年前后,在中共解放区内开展的土改运动,不少地方把农村人口的1/4统统划成了地主富农,然后仿照苏联当年的办法,剥夺财产,扫地出门,并且为分浮财、挖底财而乱斗、乱押、乱打、乱杀,致使在短短几个月里,就死了25万人之多。”由此可见,方方描写的,不过是众多事件中的一起。

据杨奎松《开卷有疑》341页:1948年2月以后,各根据地领导机关都传达了中共中央的指示和各种新的政策规定,自我批评并组织贯彻纠“左”的措施,洪水般泛滥的暴力土改、暴力整党的“左”倾狂潮,迅速被遏止下去了。1948年召开九月政治局会议,刘少奇、彭真等人都承认,土改中犯了“左”倾错误。在1949年3月的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1950年6月9日的中共中央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两次提到了土改所犯的错误。】

请注意张弘所提供的三个事实论据中的三个时间段:

第一个是任弼时1948年11月11日发表的《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即任弼时所说的事情是发生在1948年11月11日之前的事情。

第二个是北大历史学系教授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所说的是“1947年前后,在中共解放区内开展的土改运动”。

第三个是杨奎松《开卷有疑》所说的是1948年2月以后、1948年9月中央领导人承认,土改中犯了“左”倾错误。以及后来在1949年3月的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1950年6月9日的中共中央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两次提到了土改所犯的错误。

近年来好些学者指出杨奎松在写历史著作的时候掺入个人政治倾向性并且从这一点出发对历史事实进行了适应某种势力所需要的取舍,对此咱们姑且不论,就先以包括杨奎松所提供的材料在内的三个事实论据作为基础讨论问题。

从上面用红色字体标注的时间看看,土改中的过火现象的确存在,但是集中发生在1947年到1948年间。

而张弘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观点——

只要土改中存在着一例任意吊打、杀死地主富农的事实,《软埋》就有历史的根据。

那么,方方的小说《软埋》的故事的时代背景又是什么时候呢?

小说第一章第一节:

她失忆是在1952年的春天

第四章第20节

这些记录的起止的时间是从1948年的秋天到1966年。想必“文革”开始后,父亲就不再记录了。

土改是一个大概念,其实历史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改有三次:

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在张弘所提供的三个事实论据中所说的事情基本上集中在1947年到1948年这段时间,也就是说在解放战争期间。

人民解放战争经历了战略防御阶段,战略反攻阶段,战略决战和渡江战役解放全中国等四个阶段。

1946年6月至1947年6月,人民解放军处于战略防御阶段.

1947年7月起,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

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全面进攻 ,战略决战。

1949年12月至1955年2月,追歼。

1947年到1948这段时间,解放战争进入到关键时期,由于国民党还掌握着全国的政权,因此国民党政府支持着一些以地主豪绅为基础的反动武装组织,因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武装力量号召打土豪,分田地,把许多土豪劣绅赶出家乡,所以当时这些地主土豪就在国民党支持下想打回家继续称霸乡里,就组成了反动武装还乡团。别的人不说,这两年被某些人挖出来当成英雄吹捧的张灵甫就曾经支持和放纵部下和还乡团对解放区的农民进行大屠杀。在那段时期,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因此,在那段时期出现一些过火现象难以避免,何况中共中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而小说《软埋》中青林的父亲的日记记录的起止的时间是从1948年的秋天到1966年从事情发生的起点刚好与全面进攻 ,战略决战阶段(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吻合。而小说主人公丁子桃魂游十八层地狱的起始点方方故意进行模糊化,这做法貌似无意,其实暗藏着某种目的,就是包括方方以及为她辩护的沈乔生和张弘都在利用很多人并不了解土改的全过程包括三次这一点,而出现过火现象的时期主要出现在第二次,即解放战争的关键阶段,这个阶段不仅仅国共两党及其军队针锋相对,而且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斗争白热化,你死我活,既有地主还乡团对农民的疯狂反攻倒算,也有农民对地主的斗争扩大化和过火现象,前者是因,后者是果,但是方方之流故意隐去事情的原因,单独把事情的结果抽出来做文章,尤其卑劣的是偷换时间概念,利用土改这一个概念表面上的相同,把发生在解放战争期间的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一定程度的过火现象的土改与整个土改混为一谈,以达到否定整个土改运动的目的。

而张弘在他所列举的并不能证明什么的事实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更加荒谬的观点——

【只要土改中存在着一例任意吊打、杀死地主富农的事实,《软埋》就有历史的根据。】

据说张弘本人也是作家学者,那么他居然不知道作为一个作家的负责任的写作,应该是通过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以反映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本质和规律这个原则就匪夷所思了。不错,生活中的确曾经发生过某些生活事实,只要能够反映社会的本质和主流的也可以写进作品。如果某个作家把并不是反映社会的本质、主流和规律的生活事实写进作品,那么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水平问题,二是政治立场问题。对于水平问题,别人可以通过文学评论的形式对其进行批评,对于政治立场问题,别人也可以从政治、历史的角度进行批评,当然批评的方式可以商榷,但是包括方方和沈乔生和张弘等方方的支持者基本上不敢正面回应从文学角度的批评和从政治历史角度的批评,用一顶“极左派”的大帽子就把批评者全部消灭了,这难道就是张弘先生文章所倡导的“理性批评”?

下面评论张弘本文的一个最错误的观点——只要土改中存在着一例任意吊打、杀死地主富农的事实,《软埋》就有历史的根据。

众所周知,文学作品具有娱乐功能和认识功能等,作为历史小说,帮助年轻人认识历史的功能尤其重要,用错误的历史观写小说,必然会对年轻人产生误导作用,如果如同张弘所说的,用一个事实就写成一篇小说,那么说明作者起码是为了发泄个人的仇恨,不顾作品的社会效果,或者说作者追求的就是这种误导年轻人的社会效果。对于不顾社会效果的做法,别人有理由通过文学评论批评她,对于追求误导年轻人的社会效果的,别人可以揭露她,不知道张弘凭什么和方方一样,对所有批评者扣帽子?

还有,假如有人提出一个“全称否定判断”的命题,比如说“土改中完全没有发生任意吊打、杀死地主富农的事情”,那么张弘的反驳就成立,因为对于“全称否定判断”和“全称肯定判断”的命题,只要反驳者能够提出一个反例,那么这些命题就不成立,那么张弘就能够驳倒对方的命题。而方方不仅违背文学创作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用局部、支流代表全局和主流,张弘却用这么一个命题为她辩护,看来张弘的逻辑也是厨师教的,亏他还敢于在文章的结尾大谈逻辑,他也是个笑死人不偿命的主。

至于所谓的只要土改中存在着一例……事实,就……”的说法的荒谬之处也太明显了。

首先,这就是某些人的以偏概全的惯用伎俩,用个别代表一般,用局部代表全局,用支流代表主流,这是因为他们的目的见不得阳光,而他们的观点又缺乏事实作为依据,才经常使用这种方法,张弘居然提出这么一个观点,说明他自己也理屈词穷了,下面我们不妨用归谬法反驳张弘的这个奇葩观点。

张弘婴儿时期肯定有过尿床的经历,咱们就写一篇《尿床的张弘》。张弘读小学的时候有可能偷过别人的番薯之类的东西,咱们就写一篇《小偷张弘》,张弘青春期的时候肯定曾经满脸青春痘,咱们就写一篇《张弘那张坑坑洼洼的脸》,不知道张弘意下如何?不过咱们可是理直气壮的,因为只要曾经存在着一例,我的小说就有事实依据。您说呢?

因此,张弘这样理解“历史事实”让人啼笑皆非!

那么,张弘为什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是水平问题吗?我带着这些疑问上网查询,原来张弘还有如下大作——

《凤凰网评极左分子撕咬湖北作协主席方方小说软埋:批评暴力土改何错之有?》

《苏联解体时,近2000万党员为何“竟无一人是男儿”?》

《为什么要反思庚子事变》

《他是奥斯维辛的幸存者却被波兰共产党处死》

《知识精英背后煽动的五四运动》

《台湾农民为什么“怡然自傲”

《当下尤须警惕蒙昧的理想主义

话说到这种地步,就不需要我再作出什么评论,相信各位会明白张弘为什么如此力挺方方了吧。

最后,我把他的文章的结尾的那句话反过来用在他张弘自己身上:

【罔顾历史事实,并且偏离了文学争鸣的基本范围,这种泛意识形态化,上纲上线并无限夸大的手法,并不符合论战应该遵循的基本逻辑和底线。】

【本文首发“金猴奋起千钧棒”,ID:qianjunb,欢迎转载,转载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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