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党要领导工人共同管理民企、共享民企发展利润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深化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增强创新发展内生动力现场会”上表示,民营企业要坚持职工主体地位,以职工为本,让职工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共同参与企业管理,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深化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增强创新发展内生动力现场会”上表示,民营企业要坚持职工主体地位,以职工为本,让职工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共同参与企业管理,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邱小平指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的客观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有关文件都对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广大民营企业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任务,这就要求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通过不断深化民主管理,促进职工与企业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和谐、更可持续的发展。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深化民营企业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推进民营企业加强民主管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邱小平强调,多年来,我国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民主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传化经验充分说明,推动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强化制度保障。只有坚持依靠企业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才能确保企业民主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能切实落到实处。只有以职工为本,让职工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共同参与企业管理、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才能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赢发展。只有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靠制度规范和开展工作,才能确保企业民主管理深入持久开展,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邱小平强调,新时期要全面深入推进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与工会、工商联加强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厂务公开协调工作机制,支持工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履行人社部门职能职责,主动做为。要把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三方协商协调,进一步形成深化民营企业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合力。
【本文原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原标题《全面深入推进民营企业民主管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