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增值税发票(发票勾选)选择确认平台使用手册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使用手册
适用范围及功能简介
功能简介:
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山东省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入口:
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适用范围:
勾选认证方式适用于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发票勾选准备
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框里输入所在省份如“山东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点击搜索。
将税控盘插入电脑(首次使用,请点击安装驱动程序。)
【小提示】—IE浏览器设置
建议使用IE浏览器(版本为IE8及以上)、360浏览器,或者集成了所有驱动和安全控件的专用浏览器;在浏览器界面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将增值税发票查询(选择确认)平台的地址加入可信站点,并将可信站点的【自定义级别】-【设置】,将全部选项启用;重启浏览器,WIN7以上系统需要右键单击浏览器图标,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即可。
Ⅰ.发票勾选步骤
1、登录【发票勾选平台】,插入税控盘,在框内输入税控盘的税务数字【证书密码】,点击【登录】。
2、登录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
3、点击【发票勾选】按钮,设置【日期】,点击【查询】勾选要认证的发票,点击【保存】。
四、系统会提示勾选发票的数量及金额,核对后点击【确定】。
Ⅱ.发票勾选确认
1、系统提示数据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此时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核实查询到的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
2、在【确认勾选】模块中,选择确认标志为【已勾选未确认】,则系统将实时查询出当期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明细情况,如下图所示:
3、如果确认以上发票均需要进行申报抵扣(或退税)时,则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出现如下提示,确认无误则点击【提交】按钮。
4、点击【提交】按钮后平台自动弹出如下提示,点击【确定】。
Ⅲ.勾选结果打印
成功进行确认后,可通过打印功能打印本页面。点击【打印本页】按钮后,平台显示如下:
点击【打开】按钮平台将直接弹出PDF打印页面进行打印。点击【保存】按钮,您可将PDF文件保存至本地后再打开进行打印,如下图所示:
△ 注意:执行打印操作,需要本地计算机安装了PDF软件 。
进行确认后,可通过导出明细功能导出当次确认的发票明细数据。点击【导出明细】按钮后,平台显示如下:
发票勾选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发票勾选模块
1.注意选择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例:发票税款所属期是6月开具,进行发票勾选并确认勾选后,您的本张发票信息将体现在6月份所属期统计结果内。)
2.勾选的发票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
3.每个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操作;
4.勾选的发票,还未完成认证,需要完成确认操作,方可视为认证完成;
5.扫描认证的发票无需进行勾选操作;
6.发票状态为异常发票(作废、失控、红冲等)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7.当勾选的发票较多时,建议纳税人设置查询条件,分批进行勾选操作,也可选择使用批量勾选功能完成。
二、确认勾选模块
1.确认勾选操作期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作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作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即:
(1)若您还未申报,在申报期内,您仍可使用确认平台勾选认证,而勾选确认的发票可于申报时进行抵扣;
(2)若您已申报,则勾选确认的发票应于下月申报时抵扣;
(3)若使用扫描认证方式,则扫描认证的发票应于次月进行申报抵扣。
2.确认勾选每个操作期内可多次操作;
3.确认勾选的发票数据,是所有已勾选且未认证的发票数据;
4.平台可获取申报结果信息,来判断本次确认数据是否归属为当期税款所属期,若在征期内已申报,平台转换税款所属期,本次确认的发票将回退,下期进行重新勾选确认,若征期内未申报,系统会提示:“尊敬的纳税人,目前尚未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到您的申报结果,请您再次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若获取申报结果异常失败,则提示:“尊敬的纳税人,获取征管系统申报结果异常,请您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提示纳税人需要确认是否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后,系统提示:
(1)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企业“本次确认不成功,系统会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
(2)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确认成功。”进入下一步确认操作。
5.确认提交后,平台提供本次确认汇总数据表以及当期税款所属期累计确认的汇总数据,并可导出PDF文件,自行打印;
6.确认操作完成后,视为认证完成;
7.已确认的发票不允许且不支持撤销确认操作;
8.往期确认勾选明细可通过“确认历史明细”模块进行查看;
(△操作流程:【确认勾选】模块的确认标志中选择【已确认】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点击【确认历史明细】按钮,点击【税款所属期】的日期控件,选择对应的税款所属期月份,可查看对应属期已确认的历史数据情况。)
9.若企业当月无勾选的发票数据,可不用执行勾选确认操作。
三、发票查询模块
1.本平台提供近期和未到期(还未到认证抵扣期的发票)的发票查询功能;
2.查询出的结果,包含发票基本信息以及发票认证、勾选的处理情况;
3.提供查询出的发票状态,如:正常、作废、失控、红冲等;
4.由于目前开具的发票信息数据同步到本平台需要1天,所以平台中不含当天开具的发票;
5.销方离线开具的发票,在本平台无法查询到,在销方上传发票至税务局端后,方可体现在本平台中;
6.若上述情况均不存在,仍然查询不到该张发票,首先确认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全国发票查验平台中查询发票是否存在。
四、同一张发票既进行了发票勾选,又使用了扫描仪进行扫描认证,有什么影响?1.本平台会汇集所有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的发票,并进行去重,不会出现重复抵扣问题;
2.为了避免引起企业的混淆,建议企业优先使用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本平台替代原有扫描认证的方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