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南:学习领会二十大报告关于“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论述
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分配制度”的相关论述很好贯彻体现了“守正创新”的基本原则,既重申了我们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收入分配的基本方针、政策,又创造性地提出了“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等新论述。
我们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就必然涉及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各种收入是流量,财富是存量。财富的积累来源于上述各种收入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普遍实现了大幅度提高,家庭财富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二十大报告之所以提出要“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我理解是在财富积累过程中出现了某些偏差,包括有的人通过非法收入暴富,有的人通过不合规收入过富等等。这些现象违反了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也引发了人民群众的不满,背离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方向和目标,亟需规范和纠正。
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我理解:
一是要着眼于各种分配方式和全部收入,努力实现各类人员获得各种收入的机会公平,尤其要根绝通过无偿、低价占有国有或公众资源从而获取暴利机会这类问题的发生;
二是要努力实现各种形式的收入分配制度、分配程序合法合规、公平合理,重点是规范财产性收入分配制度、程序和经营性收入分配制度、程序,尽可能减少其不规范、不合理的收入;
三是要强化税收调节力度,平衡对劳动报酬与非劳动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关系,研究并择机稳步出台房产税、赠与税、遗产税等,依法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重点是调节过高的财产性收入;
四是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收入,重点是取缔非法的财产性收入。
通过上述措施,逐步实现各类劳动者和居民的财富积累合法合规,差距适当,劳动报酬与非劳动报酬之间形成合理的比例关系,有利于形成橄榄型分配和财富分布格局,符合共同富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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