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处分!西藏两市通报多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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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严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近日,拉萨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当雄县乌玛塘乡郭尼村5组原组长次达扎西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次达扎西利用其保管村集体资金便利,将保管的集体资金9.4587万元,用于日常开支和还债。2017年底,次达扎西交接财务时,主动交代其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12月,次达扎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主动辞去当雄县乌玛塘乡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曲水县达嘎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次仁扎西违规套取征地补偿资金问题。2018年9月,次仁扎西通过在《达嘎乡小学扩建征地资金兑现表》上伪造签名和手印的方式,将曲水县财政局下拨的2018年达嘎乡小学扩建征地补偿款中的20.8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同时,次仁扎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次仁扎西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按一级科员安排工作,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墨竹工卡县唐加乡原党委书记王静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问题。2018年4月,王静在未对唐加乡“金陵印象”高原生态藏茶产业扶贫项目(总投资580.3万元)开展招投标的情况下,指定赵某承接该项目,导致该项目存在“先施工后招标、招投标过程不规范”的问题。2019年4月,王静为规避5万元以上项目需县采购领导小组集中采购的规定,私自将预算为10万元的莫冲村会议室改造工程项目拆分成金额为4.57万元、2.99万元、2.42万元的三个项目,并指定某广告公司实施。同时,王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王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中,既有村干部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又有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群众征地补偿款及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问题,且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影响十分恶劣,是无视党规党纪、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上述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随心所欲,违规挪用群众或集体资金,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最终受到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绷紧规矩之弦,守住行为底线,不碰纪律红线。
注:本文有删节
林芝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持续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林芝地区林芝县委常务副书记马胜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等问题。经查,2014年9月,时任林芝县委常务副书记马胜才(2019年12月退休)利用分管林芝县委组织部工作的便利,受邓某(社会人员)请托,为其女儿调入林芝县公安局尽快办理调动手续提供帮助,收受礼金4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春节、中秋节和2017年春节期间,时任林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马胜才3次收受下属邓某(另案处理)所送礼金共计3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1年10月,马胜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局长巴桑次仁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时任工布江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巴桑次仁以加班为由,先后多次组织城管局临时聘用街长人员及部分职工聚餐花费21525元,从公用经费中予以支出;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巴桑次仁违规套取工会经费1000元用于公款吃喝,以虚开发票的方式予以报销。2022年1月,巴桑次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波密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旺青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4年10月至2017年5月,经时任波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旺青审批同意,波密县公安局从公用经费中,以每月150元的标准给在岗民警累计发放加班补贴70.701万元。2016年1月至12月,经旺青审批同意,从上级财政拨付的民警生活补贴中超范围向该局110指挥中心、通麦炸药库等部门发放9.84万元,用于民辅警集体伙食补贴。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经旺青审批同意,从上级财政拨款中,超范围向该局3名工人发放加班费2.46万元,超标准向在岗民警多发加班补贴39.65万元。此外,经旺青审批同意,以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向其本人和时任波密县玉普乡一级检查站站长发放电话补贴1.36万元。2022年2月,旺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察隅县察瓦龙乡卫生院院长布琼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经查,2015年9月至2019年1月,察隅县察瓦龙乡卫生院院长布琼决定或默许,以虚开列支、未足额领取补助等方式私设“小金库”,涉及资金27笔共计58393元。2016年1月至11月,察瓦龙乡卫生院在无文件依据的情况下,从察瓦龙乡政府财务室两次报销经费9200元,以职务补贴名义发放给该院职工;2017年12月至2019年5月,察瓦龙乡卫生院从该院“小金库”中,支付医务人员聚餐费、节日礼品费共计15229元。察瓦龙乡党委书记尼玛扎西,对此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乡长吴明军作为乡政府财务主管领导,存在财务把关不严问题;时任察瓦龙乡财务审核人员布迪迪、杨东泽,存在审核不严问题。2021年3月,布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尼玛扎西、吴明军、布迪迪、杨东泽分别受到约谈处理,违纪资金已收缴。
以上四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有的套取资金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有的想尽办法私设“小金库”发放福利等问题看似小事,实则危害巨大,严重侵蚀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极大损害了党的形象。对上述案例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同时,也表明我市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暴露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强化自警自省自戒,坚决纠治“四风”,持续正风肃纪。
注: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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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俊
校对:普布卓玛
审核:西热明珍
来源:清风拉萨、林芝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