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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近日,拉萨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以最严明的纪律、最严实的作风、最严密的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现进一步严明以下纪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防控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王君正书记在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拉萨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拉萨市疫情防控公告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服从指挥调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主动担责尽责,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上下畅通、高效运行,以实际防控成效体现对党绝对忠诚。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务必树牢底线思维,在疫情防控中坚决执行“十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自治区、拉萨市工作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临阵脱逃、违抗命令。
2.严禁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请示报告重大敏感事项,自以为是、自行其是、我行我素。
3.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防疫政策简单化,搞“一刀切”、层层加码,不敢担当、不愿作为。
4.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重要疫情信息。
5.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
6.严禁哄抢疫情防控物资、哄抬物价、借机敛财,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
7.严禁以任何借口拒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拒不执行隔离规定,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帮助他人逃避管控。
8.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拒不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
9.严禁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漠视群众利益、吃拿卡要。
10.严禁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发表不当言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纪律的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以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和“十严禁”纪律要求。市疫情防控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组要整合力量、建立机制,常态化、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律督促立即整改;对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玩忽职守等违纪违法行为,一律快查快办、严肃问责;对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先就地免职再按程序处理,以强有力监督,确保责任压实、措施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中共拉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拉萨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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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拉萨市纪委监委发布重要通知!
编辑:普布卓玛
校对:白玛央宗
审核:西热明珍
来源:拉萨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