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拉萨2人酒后干了这事……被拘!
点击“网信西藏”关注我们
公安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可偏偏有人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在酒精的刺激下,出言不逊,言语辱骂民警,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案件一
2023年12月11日凌晨2时许,城关公安分局功德林派出所拉鲁社区便民警务站民警在辖区某餐馆处理一起警情时,醉酒人员更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辱骂民警并用纸箱砸向民警,影响了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
案件二
2024年1月3日22时许,城关公安分局两岛派出所沿河路便民警务站民警在辖区某商铺处理纠纷过程中,醉酒人员陈某拒绝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对民警破口大骂,挑衅威胁,阻碍了民警正常执法。
经查,更某、陈某已构成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更某、陈某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察维权有法可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温馨提示
希望广大群众
理解、支持、配合民警依法履职
自觉抵制侵害民警执法尊严的行为
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
加强对民警执法的监督
让民警执法更规范,社会更安全
大家都在看
编辑:白玛央宗
校对:吴双
审核:次吉卓玛
来源:拉萨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