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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弱爆了,解放前的上海才是“性都”

2017-02-19 宋燕 天涯传奇故事会



解放前,上海妓院与妓女的数量,不仅占全国之首,而且在1917年一度居世界八大都市之首。


上海早期妓院主要分布在小东门外商业发达地区以及城内虹桥(今光启路、复兴东路口)的繁华地带。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年)许多妓院纷纷搬迁到西门内一带,西城的妓院业就迅速发展起来。


科普:小刀会是成立于厦门的民间秘密团体,属天地会支派,1851年传到上海。1852年,天地会成员周立春在青浦领导发动抗粮斗争,南汇﹑华亭(今松江)﹑上海等县继之而起。罗汉党人徐耀还发动了嘉定起义。这些斗争使各个秘密组织逐渐联合起来。1853年,在太平天国起义和福建小刀会起义的影响下,各支力量以小刀会名义结成统一组织,推举天地会广东帮首领刘丽川为首领,准备举行大规模的武装起义。


咸丰三年(1853年),小刀会起义以后,妓院渐移城外。妓院最早分布在东棋盘街、北海路、广东路、宝善街一带。光绪中叶,由南而北,福州路成为中心。同治三年(1864年)公共租界登记在案的妓院有668户,同治十年(1871年)上海县署统计,登记在案的妓院1500余家


窑姐儿


光绪元年(1875年)以后,上海租界的娼妓业愈益畸形发展。民国4年(1915年),上海《中华新报》》有一调查称:当时明娼,仅公共租界一隅有9791人,而数倍于此数的暗娼尚不在此列。民国6年,英国社会学家甘博耳对世界8大都市的公娼人数和城市总人口的比率作了调查,上海为1:137。妓女比例之高,居世界8大都市之首。民国9年,据公共租界工部局调查,上海娼妓总数为60141人。民国16年,上海的公娼、私娼,再加上各式各样变相娼妓,总数不下12万人。其时,娼妓制度合法化,娼妓业还被藉以征收“花捐”,作为税源之一。据公共租界工部局民国29年刊行的《年报》所载,该年“花捐”收即合值粳米3200石、面粉12124包。民国30年侵华日军进入上海租界,日伪政府允许烟、赌、娼公开营业,划定老闸、新成、嵩山等地区为“风化区”,娼妓可以在马路上公开搭客。一时间,不仅妓院大量增设,变相的妓院和妓女,如按摩院、“响导社”、女招待(俗称“玻璃杯”)、酒吧女等大量产生。据日伪上海市警察局民国31年《年报》披露,这一年上海有妓院3900余家,妓女3.9万人。

 


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市警察局民国35年调查称,全市估计有妓女4万人。民国36年市政府向市参议会提交的一份议案中称:“上海以卖笑为生者统计不下10万人,间接赖生者而数倍之。”民国37年,福州路会乐里共有妓院151家,妓院主200人,妓女587人,妓佣374人,总数逾千。民国38年初,妓院增加到171家。位于广西路80弄9号的陶陶妓院,是上海最大的妓院,一幢四层楼房分割有128间大小不等的房间,共有妓女108人。上海解放前夕,1949年5月,向警察局登记的妓院由同年1月的800多家减至525家,妓女由4000余人减少为2227人。

 

中国第一部人体拍摄地也是在妓院


旧上海妓院种类繁多,名目复杂,有书寓、长三堂子、么二堂子、宁波堂子、广东堂子、野鸡堂子、外国堂子(最初是西班牙女子居多,后来各国籍人均有,而以白俄居多,抗战胜利后相继关闭)、东洋堂子(日本妓院)、咸肉庄(又名韩庄)、咸水妹、新兴妓院、私立妓院等多种。解放前妓院几乎遍及全市,其中以闹市中心的老闸、嵩山、新成为最。

 

上海公共租界成立过“窑风调查会”,提过废娼议案,但只是议而不决。民国9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在舆论压力下,颁布《娼妓领照章程》,规定妓院必须捐领执照才能营业,宣布无照经营为非法,提出“若干年内禁绝娼妓”。实行以后,有的妓女到法租界去搭客,有的妓女到舞厅去“伴舞”,成为明为舞女、暗为妓女的“两栖女”。同年12月21日,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的纠风委员会举行首次摇珠禁娼。摇珠仪式在南京路议事厅举行。珠上标明妓院执照号码和门牌号,凡摇到号码的妓院限令停止营业。第一次摇去174家,妓女500人,皆予以登报公布。民国10年第二次摇珠,两次共摇去五分之二的妓院。由于在公共租界摇去的妓女在法租界能够照常营业,工部局的这次禁娼实际上仅仅是走过场而已。后来,公共租界为了保障其财源,未进行第三次摇珠,反而增发了不少妓院执照。

 

营业执照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5年,市政当局提出“化私为公、化繁为简、化零为整”的禁娼步骤。所谓“化私为公”,即全面实行公娼制,私娼经过登记领证,可成为合法的公娼;“化零为整”,即在虹口、提篮桥一带建立娼妓集中的“风化区”;“化繁为简”,即把全市卖淫场所统一叫妓院,对变相卖淫的响导社、按摩院、按摩浴室,要么关门停业,要么改为妓院。规定娼妓登记期限,尽量促令登记,数目不予限制,在日伪统治时期领有伪照者将伪照缴销换领新证,声称5年内在上海禁绝娼妓。当时喧嚣一阵的所谓禁娼,不仅没有禁绝,相反使一些私娼成为合法的公娼,使一些变相卖淫场所成为公开合法的妓院,使分散的卖淫活动集中为大规模的“人肉市场”。

 

摘编自上海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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