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新形势下商业银行管好息差的三个视角和五项措施
近年来,受存贷款基准利率多次降低、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等周期性、制度性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息差持续显著走低。
去年下半年以来金融市场去杠杆加力和今后一个时期货币政策框架逐步转型,又给银行息差带来了新的考验、使银行息差产生更大分化,这一点从2017年1季度A股上市银行财报中已得到初步验证。在新的形势下,商业银行必须着眼于三个视角、采取五项措施,切实搞好息差管理。
这是目前大多数银行最常用的息差管理手段,即强化资产负债业务定价的日常管理,上收定价权限、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实施考核,要求经营单位和客户经理在与客户议价时不能“大手大脚”、尽量“颗粒归仓”。操作性息差管理固然必不可少,但如果过于僵化,很有可能会“伤及无辜”。这一是因为经营单位和广大客户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仅靠“一刀切”的考核来解决所有问题;二是因为过于细化、层层设限的考核,可能低估甚至忽视了业务之间、客户之间、不同时期的协同效应,反而影响综合收益。可见,操作维度的息差管理在新形势下虽不可或缺、但远远不够。
目前,不少银行息差管理的重心正在从操作视角向配置视角切换,其中一些机构更是高度重视配置管理,并取得了突出效果,获得了超出同业的超额利润。所谓配置视角的息差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合理摆布其资产负债,并根据对中期利率走势的预判,前瞻、动态优化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和利率结构,在确保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稳定和扩大息差。打个比方说,配置视角的息差管理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打法。
从某种意义上看,任何管理首先是而且最终都是战略管理,息差管理也不例外。目前息差较高、较稳的商业银行,往往是战略管理做得最好的金融机构。所谓战略视角的息差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前瞻性地确定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并一以贯之,在风险定价、渠道布局、客户结构、产品创新等方面着力打造并持续强化自身经营特色,最终自然生成足够宽、足够深的息差“护城河”。可见,战略视角的息差管理难度最大、见效最慢,但威力却最为巨大、效果最为长久。形象地说,战略视角的息差管理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佳效果。
当然,在实际经营管理中,上述三个方面的息差管理不一定分个先后、比个高下,而是可以各擅胜场、综合使用。因为其是性质不同、功能各异的“武器”,一定要匹配到合适的使用者手中,才能实现“多兵种协同作战”的最佳效果,厚此薄彼、大包大揽或者功能错配只会适得其反。例如,息差操作管理的权限,应更多地配置到前台板块和经营单位。息差配置管理的功能,应更多地配置给资产负债管理部门。息差战略管理的职责,应更多地由高管层来通盘考虑和推动落实。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息差管理,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五项举措: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一方面,稳定息差绝不仅仅是哪个管理部门的职责,也不仅仅是经营单位的责任,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息差管理需要全行上下、前中后台、总分支行在经营理念、战略定位、风险偏好、业务模式、资负配置、及激励考核等方面通盘考虑、协同一致、整体推进。另一方面,息差长期偏低固然不好,但过于看重短期息差也可能导致业务量增长放缓或风险隐患加大。只有“量”(生息资产的稳定增长)、“本”(负债或存款的成本率)、“价”(资产或贷款的收益率)、“险”(风险损失)四者有机统一,才能实现“利”(长期利润)的最大化。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在搞好日常息差管理的同时,切实提升息差管理的层级,更加重视息差的战略管理,将稳定长期息差的重点聚焦于优化客户结构、渠道结构、业务结构,打造专业化、特色化的经营优势,让较高而稳定的息差成为银行战略“水到渠成”的结果。
“无限风光在险峰”,风险经营能力是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在“三套利”时代已然结束的情况下尤为如此。银行应结合自身的风险偏好、经营特点、长期战略和客户结构等来确立适合的息差模式。打造平衡型风险文化,合理设置风险偏好,既不为了提高息差而不顾风险、贸然加大对高风险资产配置,也不对新情况、新问题、新业务、新模式畏缩不前。深入研究经济“新常态”下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切实提高风险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通过主动提升风险经营能力来获取较为优质、收益较高的资产,实现长期经济利润最大化。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进一步增强资产负债配置管理的整体性、主动性、前瞻性和灵活性。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对经济运行、政策走势和市场形势的专业研判,在确保流动性安全、资本约束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超前、果断地对资产负债的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进行调整,降低负债成本,提高整体收益。有机协同风险管理、资本管理、资负管理和预财管理的职能,实施全球性、全集团、全报表的资负管理,确保动态优化资负配置的决策得以快速有效传导。
“让听得到炮声的人去指挥”,在强化长期经济利润(经营管理信息含量最大的指标)考核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前台板块、经营单位和客户经理的定价自主权,按照业务特性和市场变化来动态调整其定价权限,推动息差管理的责权利有机统一,调动其合理定价、综合平衡的积极性,实现息差管理的“自约束”和“自激励”,形成协同管好息差的新格局。
(作者:仇高擎 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首席研究员、CPA非执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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