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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难别怕,这些健康大礼包请拿走!

2017-06-12 江西卫生计生


江西省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清单


01

贫困人口自己不用出钱,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02

政府为贫困人口购买不低于每人每年90元保费标准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对贫困人口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然需要个人负担的所有医疗费用进行再次报销。


03

患慢病的贫困人口在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比普通群众高10个百分点。


04

贫困人口慢病门诊治疗,一年最多可以报销5000元,比普通群众多2000元。


05

贫困人口在县级、乡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不用扣减基本医保报销的门槛费,直接核算报销。


06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扣减的门槛费比普通群众低一半。


07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的比例比普通群众高5个百分点。


08

贫困人口患白内障、儿童唇腭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血透、重性精神疾病、聋儿人工耳蜗植入、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10种大病的,可以实行免费救治。


09

贫困人口如果患有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的,在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民政救助20%。


10

贫困人口可以获得医疗救助,对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对低保对象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11

贫困患者住院不需要缴纳预付金,可以先诊疗,再进行费用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要缴纳各项报销结算后应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减轻垫资压力。


12

贫困患者可以享有报销手续的便利,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可以一起办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结算服务。



江西省贫困人口健康服务清单


01

贫困人口可以免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得到个人信息登记、健康教育、健康评估和咨询指导等服务。



02

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患者,可以免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医生将根据B超、心电图、生化等检验检查结果,对贫困人口进行随访、干预、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


03

贫困人口可以优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家庭医生团队按照协议约定为贫困人口提供健康体检、随访管理、基本医疗和转诊出诊等服务。


04

贫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以自愿参加当地的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并参与活动,交流治病防病知识技能,获得基层医生的专业健康指导。


05

住院分娩的农村贫困孕产妇,除按医保规定报销外,还可以获得300元的住院分娩专项补助。


06

准备怀孕的贫困妇女可以在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免费获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07

贫困育龄妇女可以在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免费领到叶酸(预防出生缺陷的药品),按规定服用可以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


08

患艾滋病、梅毒或乙肝的贫困孕产妇,可以免费获得相应药物和治疗,阻止或减少疾病传播给婴儿。


09

贫困县的农村适龄妇女可以免费参与当地的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获得防癌筛查服务。


10

贫困的失独家庭可以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包括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内的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


11

井冈山、遂川、永新、赣县、兴国、于都、会昌、瑞金、宁都、安远、寻乌和南康等县(市、区)的0-6岁儿童可以参加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免费获得儿童营养包(营养补充品),改善营养状况。


12

莲花、万安、乐安、于都、石城、寻乌、上犹、宁都等县的新生儿可以免费获得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通过早筛早诊早治,可以减少残疾发生。




主    管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    办

江西省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宣传中心)

编辑/姚秀秀  制作/胡   骏  王张琴

统筹/黄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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