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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绿盾2017”专项行动)近日完成对31个省(区、市)的实地巡查工作。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自然保护与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副主任、自然保护区研究中心(室)主任王志告诉记者,绿盾行动共分5步法。一是督查,通过遥感监测、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梳理出来的问题,整理成整改清单下发地方。二是交办,通知各地保护区根据问题线索进行自查、整改。三是巡查,即国家巡查组从10月25日~11月20日,对全国保护区进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四是约谈,根据督查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保护区进行约谈。五是专项督查,约谈完后仍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中央专项督察。

图为第八巡查组在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巡查。

“绿盾2017”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坚决打击和明显震慑作用,极大推动了重点问题的整改进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在巡查中,督察组仍发现一些问题。

王志告诉记者,一些地方重视程度不够,表现在部署不全面,落实有折扣。拿到问题清单以后,没有按照要求建立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和“整改销号”制度,对相关部门和地方法规政策的自查清理不全面。比如清单中显示某保护区有疑似违规建设,地方应根据清单逐一核查,核实是否为违规项目,是否应依法整改,如何整改等。

另外,部分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彻底。少数保护区对中央领导批示、中央环保督察、人类活动遥感监控等提出的重点问题检查、处理不够细致、深入。特别是核心区内的违法违规活动仍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地方政府和保护区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动真碰硬,整改落实不彻底。”王志说。

此外,许多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滞后,大多数警示警告标志缺乏,日常的保护、管理和运行较弱,急需进一步加强管理。王志介绍说,为使当地群众真正认识到设立保护区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的认可度和参与保护的自觉性,还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目前,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全社会都已充分认识到,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将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政治责任,持续不懈地抓下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绿盾”专项行动势必转变为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在此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将专项检查与管理评估、遥感监控等例行监管手段有机结合,研究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更好更牢固地构筑起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卫好祖国的绿水青山。

各巡查组工作纪实


多部门联动 拉网式排查

■第一、六、七、十巡查组

巡查省(市、区):北京市、重庆市、山西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福建省、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巡查组看到,各地统一部署、多部门联动推进。山西省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组,省环保厅、林业厅及农业厅联合组成3个督查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等多部门联合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全区保护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陕西省环保厅会同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等部门,对主管的保护区分别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并组成5个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北京市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地区召开了专项行动工作视频会,市环保局、园林绿化局成立市级工作组,制定整改方案。

自然保护区监管方式有创新,信息公开得到提升。贵州省除了认真梳理违规违法项目外,还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发现问题,使查处问题坚决彻底。福建省1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实现了“一区一法”,部分省级自然保护区也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为问题整改提供了法律依据。广东省在专项行动中多措并举,强化责任落实,约谈地方政府,有力保障问题整改的逐一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多渠道对专项行动进行报道,并运用新媒体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查处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普遍自我加压,全力解决疑难问题。四川省以3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全面清理了全省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了“各级保护区”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两个“全覆盖”。借力专项行动,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解决了保护区内水电开发等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海南省将省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工作一并纳入专项行动。重庆市将专项行动与卫星遥感监测结合起来,将行动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的保护区。赤水市抓住“绿盾2017”专项行动的契机,针对保护区内采石挖沙、网箱养殖等历史遗留疑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第二、五、九巡查组

巡查省(市、区):天津市、河北市、河南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云南省和西藏自治区

从实地巡查情况看,各省(市、区)委、省(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均树立了牢固的“四个意识”。省(市、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专项行动要求,各相关部门联合部署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全省各级部门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负责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追究相关责任292人。在有力促进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解决的同时,起到了有效的警醒和震慑作用。

同时,各地强化制度建设,出台实施一批政策法规。河南省由省长担任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将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机构,既有效调动了全省力量参与专项行动,又结合时代发展深化了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与作用。天津市政府为科学、合理整改七里海湿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门制定了《天津市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2017-2025年)》和《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17-2025年)》等专项规划,指导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


■第三、四、八巡查组

巡查省(市、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甘肃省、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巡查发现,各地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两办通报》印发后,各地党委、政府迅速响应,认真组织学习《两办通报》精神,汲取祁连山事件教训,进一步强调“四个意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政治性,高度重视此次“绿盾2017”专项行动。甘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祁连山调研,并指导整改工作。青海省由省长带队,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的专项检查工作。

同时,地方主体责任细化明确,部门协调合作效果显著。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成立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前线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同志坚守指挥,全力推动整治工作。甘肃省、辽宁省、浙江省等分别成立了省级层面的自然保护区监管评估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

各地严格检查要求,扩大公众参与和监督。辽宁省、上海市、青海省将辖区内的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实现整改工作的全覆盖。吉林省在各级媒体、重点网站和两微一端公布举报和工作信息,扩大宣传影响范围,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

作者:孙浩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陈奎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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