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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子江副厅长带队完成2017年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督查工作

2017-12-06 甘肃省环保厅 金塔环保

为全面掌握各地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进展情况,甘肃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决定由省检察院牵头,对全省各地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17年11月28日-12月5日,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闫子江带领由省环保厅、检察院、国土厅、林业厅和公安厅组成的第三督导检查组,通过会议座谈、查阅资料、现查查勘等方式对兰州市、兰铁、武威市、金昌市检察院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督导检查期间,闫子江认真听取了各地检察机关自省检察院于2017年11月16日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召开会议后的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公安机关2017年1月1日至11月16日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情况。并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如何做好“由两法衔接向两法联合的转变以及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对涉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向司法机关移送移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闫子江指出,全面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的予以执行,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全省各地集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予以落实,要专门成立由环保、国土、林业、公安和检察机关组成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完善联动机制、做好移送移交,对环境资源重点保护区域、环境资源信访问题反映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检查、跟踪问效、督促整改。

闫子江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不留死角、全面覆盖的要求,由环保、国土、林业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市(州)、县(区)列入整改落实方案的问题进行“拉网式”调查,集中摸排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对摸排发现的可能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逐一登记造册,及时固定易于灭失的证据材料,做好核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做好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案件能够立起来、诉出去、判得了。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震慑效应,切实防止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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