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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律师咨询费最高每小时15000元,因司法考试太难!!(内附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2017-05-25 法苑视界

正文:

上海市发改委公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4月起执行。

此办法一公布,在全国司法界引起轰动。

因为《办法》规定: 由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意味着,计时收费最高可按15000元/小时收费!

因司法考试的难度有目共睹,2016年的司法考试,有15万人弃考,为什么要弃考?因为内容多,题目难啊!

▶想当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而通过司法考试去需要完成这些:

15门学科;

290多个法律法规;

220万字的司法解释;

358万字的教材;

150万字的真题;

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

……

具体一些,那就是: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具体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水资源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统计法、招标投标法、会计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各类国际条约、公约、协定等等。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具体涉及:刑法、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刑事诉讼法、监狱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具体涉及: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

以上还不包括各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等法学相关知识。

▶司考通过率

古有科举,今有司考,均被称为“天下第一考”。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法学本科毕业生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也即学生可以在大学三年级下学期(6月)报名,大学四年级上学期(9月)参加考试。

为何称司考是“天下第一考”?

首先是通过率相当低,平均在13%左右。其次科目多,总共是14科。 再次为题量大,总共四个卷,前三卷每卷100题,考时180分钟,平均每道题的解题时间是108秒,卷四一般有10~15道题,都是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这对一般人来讲不可谓不难。


    来来来,给你们30秒,各位先做一下……时间到!答案是什么?A?B?C?恭喜你!全错!标准答案是D!

不要不服气,A选项中的鲁迅谁告诉你就是此人?

叫鲁迅的人多来,姓鲁名迅不可以啊,所以A是错的。那么B呢?就跟明显了,人都有两只手么?正常的人才有两只手,独臂刀王会告诉你为什么!

很多人肯定不服气!C为什么错!这是常识!我很遗憾的告诉你,严格来说,只有现在的中国才是五十六个民族,过去的中国可没有那么多哦,看看春秋时期的少数民族分布图

    所以,正确答案是D,就问你服不服?不服?那就再来几道题爽爽!都是考试的真题哦!不是夏夏自己编出来唬人的哦!

母鸡下蛋

甲、乙于集贸市场买卖母鸡,定好价位,就在甲把母鸡递给乙的时候,母鸡噗嗤下了一个蛋!问:蛋应归谁所有?

呵呵,答的出来么?答案是:依《合同法》163条,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孳息归属,采“交付主义”,故而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也就是说乙的手在碰到鸡生蛋以前,鸡蛋归甲,碰到以后生的归乙。


男人的爱

“被告人李某深夜窜入某大学,企图伺机强奸女生。李某到学生公寓,撬开房门进入宿舍后,见床上躺着18岁的王某,玲珑的曲线,苗条的身材,令李某欲火高涨,马上脱光衣裤翻身骑上去……王某剧烈反抗、挣扎,但李某仍不放手。待王某屈从后,李某正欲行强奸,进入到一半,突然发现王某竟然是男生……”

问:李某算不算强奸?


 大家会答么?答案是不算强奸!因为强奸罪的客体是女性,所以王某告不了李某强奸。……但如果粗暴的动作导致王某出血受伤,那就可以告犯故意伤害罪……


母亲与女友

你家着火了!

你妈妈和你女友都在屋子里!
你救了女友没来得及救老妈,问你是否属于不作为犯罪?


很多人肯定觉得你和你女友又没实际关系,和你老妈是亲属,必须救啊,所以没救老妈肯定犯罪啊!可是标准答案是:人的生命是平等的,在母亲和女友同时处在危难当中,不管选择救谁都不构成犯罪,为此试题中为救女友而没救母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喜鹊买房

甲:“乙你买我房子吧。”

乙:“明天早上七点你屋顶要是有喜鹊我就出十万买。”

甲:“OK.”

乙回家后后悔,遂于第二天早上去甲家,7点差几分,来了一群喜鹊,乙准备赶走,就在这时甲儿子来了!蹦蹦跳跳看到有喜鹊,一弹弓打飞喜鹊,然后再也木有喜鹊了。问房屋买卖合同状态?


标准答案是:因为不是由于乙恶意阻止才不成,因此,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武侠仇杀

小李欲杀其仇人龙某(夏夏注:真题,真的是真题,不是夏夏瞎编的,接下去看你就知道夏夏为何要特别注解了),在山崖边对连飞7刀,被害人重伤昏迷。小李以为龙某已经死了,仰天长笑后遂离去。但龙某生命力极其顽强,苏醒后仰天长笑(这两个人什么毛病……),咬牙却刚迈了两步即踩空跌下山崖摔死……问小李时候犯罪?属于什么犯罪?


小李飞刀和龙啸云……林诗音在哪里……标准答案是:故意杀人罪





你猜不到结局

梁某以杀人故意瞄准刘某的头部开枪,由于枪法极差,近距离十几枪都没有射中(这尼玛什么眼神),打中其他不以足致死的部位。(看到这里,不要以为这个被害人就万幸了。结局是这样),可是由于刘某系血友病患者,回家后流血不止而死亡……(我日?)问梁某犯什么罪


答案是故意伤害致死




女友死不瞑目

某人想要杀他的女友。一天,他故意破坏了女友汽车的刹车装置。按照某人理想中的完美犯罪模式,女友驾车外出,大概15分钟后会行至一陡坡处,因为刹车已动过手脚,她会坠下山崖“意外”死亡。结果,女友真的“意外”死亡,不过死亡原因是,她开车5分钟还没来得及遇到陡坡,却遇到了山洪爆发,泥石流把女友乙冲下了山。(出题的老师肯定刚刚被女友甩掉……满满的恨意跃然纸上……),问某人是否犯罪?


答案是此人不犯罪……因为女友不是因为刹车而死,是死于自然灾害……夏夏只想说,出题老师肯定真的谋划过这事,想来想去无法免责,最后只能用山洪冲掉皆大欢喜


看完你还好意思说律师咨询收费贵吗?

看完你还好意思说律师起草合同贵吗?

看完你还好意思说律师出庭收费贵吗?

其实这些都不贵

这和台上的歌手唱歌一样一样的

“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

律师和你说的几句话,起草的一份合同,背后是他几十年不断学习和实践的总结!

几十年的劳累时间难道不值这么多钱吗?




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7年2月6日 )

沪发改规范〔2017〕3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制定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

  2017年1月26日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也可以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按不同法律服务事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管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以外的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见附件一)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需调整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

  代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办法(见附件二),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在开展律师服务过程中,不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收费方式。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可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其他收费方式。

  具体收费方式,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依照本办法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事项为基本单位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第十二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指按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第十三条计时收费是指按照律师计时收费标准和办理法律事务的计费工作时间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计费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律师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商议工作方案、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必要时间。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委托人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或比例。

  禁止婚姻、继承案件、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向委托人充分披露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信息,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可参照市律师协会制定的示范文本。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改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其他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异地办案差旅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结算前两款所列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如发现委托人符合本市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帮助委托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

  第十九条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本市法律援助条件的下列案件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一)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

  (六)请求国家赔偿的;

  (七)其他因特殊情况无力承担律师服务费的。

  第二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等公布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标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办法、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有效工作时间计时规则、投诉举报电话和本所的律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以及其他与收费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律师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事宜,依据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收费条款处理,没有约定的,依据《合同法》的原则处理。

  第二十二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提请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市司法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定职责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存在违法收费行为的,由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市律师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加强对律师服务收费的规范、指导,依据行业规则对违规行为实施行业处分。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六条本市基层法律服务的收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09〕004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9〕00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计件收费方式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并收费。

  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附件2:

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办法

  一、以下诉讼案件可在委托代理(收费)合同中约定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

  (一)依法应当由合议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二)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诉讼案件;

  (三)符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诉讼案件;

  (四)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五)新类型案件;

  (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港澳台或涉外案件;

  (七)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

  (八)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含三个)法律关系的案件;

  (九)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二、律师事务所按照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与委托人协商收费时,可在《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确定收费,不得重复累加收费。

  三、律师事务所接案时作为一般案件接受委托,开展具体代理工作后发现属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办案过程中及时与委托人协商,协商变更委托代理(收费)合同或重新签订委托代理(收费)合同。

  四、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双方在委托代理(收费)合同签订后对是否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仍有争议且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向上海市律师协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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