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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片献给2017年度最具获得感的34万律师朋友们!

2018-01-05 法苑视界

致全国34万律师朋友:


你的工作是帮助你的当事人维权,

然而,你在为他人维权的路上也曾遭遇过被侵权;


你的职业让你不能对刑事被告人的诉求视而不见,

然而,有时候你甚至很难顺利完成一次正常的会见;


执业实苦,但请你足够相信!

因为,2017年,国家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律师的新文件、新办法,广大律师朋友们迎来了行业重大利好!

从诉讼代理人到职业调解人,从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到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新规,从值班律师到刑事辩护全覆盖,一股前所未有的新鲜空气扑面而来。


2017年,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称律师是法官、检察官 、警察的朋友获得无数点赞;而“夜话”68位刑辩律师更如一股暖流温暖了律师们的心,让关注律师行业发展的各界人士充满期待。


这是多少年来少有的大动作,破天荒的司法行政改革新举措呼唤中国律师新的使命担当!


     2017年的冬天,没有雾霾,冬日的阳光都显得分外温暖。4个小分队拿起手中的话筒,对话14位中国律师,还有1位潜心研究刑辩领域20余年的法学大咖。



   谨以此片献给全国34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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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

律师维权一直是非常棘手的问题,没有一个机制可以处理,律师遇到问题投诉无门。

今后

新机制的出台让律师朋友们真正有了可以撑腰的“娘家人”


  诚如田文昌律师所言:律师维权联动机制可以说是破天荒的,它要求律师在受到侵犯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这都是很具体的规定。


点击链接查看:

《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


以前

也许你对值班律师并不陌生,在一些法院的立案庭总有他们的身影。但它不是一项制度,而仅仅是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跟法院之间的一种合作。

今后

值班律师第一次在法院和看守所全日制办公成为制度化。对于身陷囹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值班律师就像沙漠里的绿洲,沧海中的一条小船,能够给他们提供及时、专业、有效的法律帮助。


      诚如陈瑞华老师所说:将来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到值班律师绝对就像一个生了病的人看见了医生一样。

点击链接查看: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


以前

律师的业务只有诉讼和非诉;以前,有人认为律师是挑事的,挑毛病的.....

今后

中国律师不仅多了一重新的身份,而且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还具有法律效力,律师调解更具“公信力”,他们更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诚如高子程会长所言:2018年律师专业调解必将为律师行业开辟新的业务领域,许多律师可以以调解为业。


点击链接查看:

《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


 以前 

中国的刑事辩护率一直在20%-30%之间,它不是国家司法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今后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没有律师辩护,整个审判程序是违法的,二审法院如果发现普通程序案件没有辩护律师的话将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为新规要求刑事辩护全覆盖没有律师辩护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诚如陈瑞华老师诗一般的描述:从此以后在法庭开庭过程中穿着律师袍朗朗发出辩护声音的专业法律工作者将出现在每个人的面前。

点击链接查看: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


以前

律师会见服刑罪犯会有很多障碍,很多律师遇到过拿着律师事务所的手续去监狱会见的时候不允许会见的情况。

今后

不仅会见权得到了保障,更重要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所有律师调查核实证据的权利。不管做民事代理、行政诉讼代理还是刑事辩护,案件如果涉及到某个在押的服刑犯人,你都可以去调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诚如陈瑞华老师所言:这项改革不得了!就连关在监狱里的犯人都能去调查取证,更不用说一般的公司、单位、个人,更应该给律师提供有效的配合调查。司法部开了个好头,作出了表率!

点击链接查看: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

HELLO 2018


该以什么样的状态迎接新时代的开局之年?


全力以赴是对这个时代最有力的回答!全力以赴抓住新机遇,全力以赴迎接新挑战,全力以赴保障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他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服刑人员,全力以赴在司法行政改革路上建言献策......


       因为这是中国最好的时代,也是全国34万律师朋友们精彩的芳华时代。





再出发!

坚信在推进国家司法行政改革、

在匡扶正义的路上,

律师朋友们定值期许!

他们,虽没有权杖和利剑

但一样守护着正义的天平

律师,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

即使道路崎岖坎坷

也不愿负“维护权益”之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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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各位律师

和将成为律师的你

以及想成为律师的你

——

1、律师是一个怎样的职业? 

2、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3、律师为什么不愿意接受免费法律咨询?

4、律师真的是天天加班吗?

5、你想过放弃律师这个职业吗?

6、那么坚持的理由是什么?

7、你希望对正在准备从事律师行业的人说些什么?

8、如果给你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还会选择做律师吗?

谨以此片献给全国已是律师和想做律师的你!

如何看待为陈世峰这类人辩护的律师?


知友:张宝元(200+ 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上述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也是刑事诉讼的目的。由于是由国家机器(以公安为代表的侦查部门、检察院、法院)行使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权,相对而言,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为了平衡这种力量,刑事诉讼法在第三十二条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回到题主的问题。不管是谁,只要进入刑事司法程序,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的职责,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并正确行使其合法诉讼权利,保障其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障其不受不适当的刑事追究。


如果辩护人能有「奇葩」的理由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刑事处罚,那么说明现行法律规定有不全面之处,对于法制建设还是利大于弊的。


知友热评


无罪的人不受……陈又不是无罪的。


看红豆开


在审判结果出来之前,哪怕他亲口承认他杀的人,他都还是犯罪嫌疑人。


五先生囧囧有神采 回复 看红豆开


为什么律师会帮罪大恶极的人辩护?律师会有负罪感吗?


知友:Zpuzzle(200+ 赞)


以前我也思考过类似的问题,虽然很多时候我会以这是程序正义的必须来告诉自己,但在现实中看到许多律师为罪大恶极的嫌疑人辩护的时候,心里多少也会有一点鄙夷。


但当我了解到越来越多的现实案例的时候,我想恐怕这不仅仅是程序正义那么简单。在这里讨论这类问题的,很多都是没有接触过具体的庭审流程和案例的。


其实,如果用几个案例来进行解释,就明白律师为罪大恶极的人辩护的必要性了。


因为在审判中,个人与国家机器在权力方面是完全不对等的,如果没有律师居中平衡,则无数的冤案就可能发生。


简单地说,如果没有律师,整个审判过程就会出现以下四点不对等:


1、自由程度的不对等,检方可以走遍五湖四海找证据,嫌疑人只能在看守所里被动的等待审讯;


2、证据不对等,检方手里有大量的切实证据来指证嫌疑人,嫌疑人只能用一张嘴为自己辩护,并且要辩护的通常是发生在几个月、几年甚至十几年之前发生的、可能已经记忆模糊的事情;


(想象一下,在法庭上,有人拿着一张纸,说根据我们的鉴定这个人干了这个事儿这个事儿这个事儿,而作为被告人只能用嘴来说我没干我没干过没干,除此之外他拿不出任何证据,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3、权力的不对等,公安机关和检方有侦查权和各种侦查手段,必要时可以不计成本的去查找证据和证人,但嫌疑人则没有对等的侦查权力,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也没有行动的自由。


并且从法律规定上说,任何公民都有配合公安机关侦查以及作证的义务,也就是说公安机关让你作证你就必须作证,不让你作证你不能出庭;


反之,作为普通公民,是无权要求另一公民必须出庭作证的——换句话说,即便你知道有人可以帮你作证,但那个人不同意帮你作证,你也毫无办法。


举一个例子,比如某一天,你忽然被指控杀了人,而警察指证你杀人的时间,你恰好在空无一人的街头闲逛,唯一能证明那个时间你在街头的,是跟你擦肩而过的一个路人——那一条路上没有摄像头。


那么,如果警察相信你的话,他可能回去帮你找一下那个路人,并且不保证一定能够找到,而如果他认为你是在撒谎,他不会再去帮你找这个人,而你自己也不会再找到这个人。


4、检方有权力排除对自身不利的证据提起公诉,但嫌疑人无此权力。


5、在没有开庭之前,嫌疑人是不知道哪些证据被公诉方掌握了,所以就谈不上辩护策略,只能随着公诉方的问询和指证进行辩护。换句话说,整个辩护的节奏是完全被公诉方掌控的。


知友热评


这大概是我目前看到的答案里,让我最能理解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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