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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行业这四年,得到领导们这样肯定

2016-12-29 广东律师之家 广东律师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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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与鼓励

四年来,省律协团结带领广大律师提高整体素质,提升专业水平,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贡献。尤其是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社会经济稳定快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构建法治社会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得到司法部、全国律协、省司法厅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

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他们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吴爱英:

我国律师工作正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发展时期,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律师制度,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国律师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

落实和完善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对于维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抓紧务实加以推进。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

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要充分发挥社团优势,全面畅通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有序组织相关问题的调研,特别是立法过程中法规条文相关表述的研究,使社会各界意见在立法中发挥作用。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

律师职能作用日益彰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村(社区)普遍聘请法律顾问,律师的社会认同度越来越高。实践证明,我省律师队伍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广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

广大律师紧紧围绕村(社区)组织和广大群众的需求,在做好日常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同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参与村(社区)治理,协助处理村(社区)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一致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

广东不断开拓进取,在律师所规模化和品牌化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努力,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全国律师业作出了贡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

广东“律师进村居”的做法顺应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这要求律师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基层经验,希望广东律师在这方面有更大的作为,积累更多的经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前院长郑鄂:

进一步推进各级法院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间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进一步支持各级法院业务培训及网上业务论坛向律师开放。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全省检察机关要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



广东省司法厅前党委书记、厅长严植婵:

律师到基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是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发挥专业特长,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促进法治建设的具体体现。开展好这一工作,将为广东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广大律师要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广东省司法厅前党委书记、厅长杨江华:

律师在为村(社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中,不为私利,不畏远近,不管白天黑夜、不畏问题疑难,他们只为责任,用知识、智慧和努力在奉献着,服务着,使人感动,给人鼓舞。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

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得到加强,律协各职能部门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力地推动律师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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