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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法治化与法律风险管理” 法治论坛在广州增城顺利召开

2017-08-20 律家君 广东律师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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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体现,多年来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提供了一个样本。为了充分推动运用先进典型,增强基层依法管理能力,强化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2017年8月19日,“基层治理法治化与法律风险管理”法治论坛在广州增城召开。

本次论坛由省律协、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协联合主办,省律协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委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增城区司法局和广州市律协村居法律顾问专委会、法律顾问专委会等相关委员会承办,广东达盛律师事务所协办。省律协副会长王少敬、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副处长郭汉森、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沈敏、增城区司法局局长吴金城等领导出席论坛。全省各地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专家学者、村(居)民代表等360余人参加论坛。论坛开幕式由省律协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委会主任徐武主持。法制日报、南方日报、信息时报、广东电视台和腾讯·大粤网等多家媒体全程参加报道。

出席人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少敬


 

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副处长郭汉森

王少敬副会长在开幕致辞中指出,加强培养基层干部法治化工作思维,提高基层百姓法治意识,大力推动公、检、法、司进基层、进村(居),促进法律共同体的建立具有重要性与必要性。薛晓光副秘书长在致辞中表示,法治工作重点在基层,省法学会大力推动基层法治的各项工作,为基层治理提供理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同时指出,本次论坛的召开有利于社会各界进行跨学科、跨领域交流,共同探索完善基层治理法治化体制机制建设,共同为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做贡献。

 

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徐武主任

本次论坛以“基层治理法治化与法律风险管理”为主题,分设基层治理的法律风险及对策”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两个议题展开研讨。论坛特邀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刘恒担任主旨演讲嘉宾,分别围绕“《物权法》修订起草中涉农篇章的专家立法稿介评”和“基层治理法治化与法律风险防控”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


 

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刘恒

分论坛上,发言代表多角度、全方位与参会人员就基层治理中政府的职能定位、基层治理中司法机关的作用、农村集体资产立法现状及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成因及化解机制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其中,徐武主任在“论政府在基层治理中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可行性”发言中表示鉴于基层政府治理法治化与法律风险管理的功能高度契合,因此在基层政府治理中建立一套完善法律风险管理预警机制是可行的,获得点评嘉宾的肯定。

研讨现场

据了解,为了确保论坛开展富有成效的研讨,并为今后我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指导意见,本次论坛于今年5月份面向我省政法干警、律师、专家学者等开展了主题征文活动,共收集到论文107篇,评选出优秀论文28篇。获奖论文主要涉及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及完善、农村土地类、“外嫁女”权益保护类、政府职能定位等时下热点,充分反映出现阶段我省基层治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各种有效实践,凝聚了多方智慧,体现了本次论坛研讨的理论水平的高度与深度。(完)

研讨现场

供稿 | 省律协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委会

图片 |省律协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委会

编辑、排版 | 扬法

核稿 | 罗楚茵

审定 | 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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