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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17年度广东省律师法律顾问专业领域十大典型案例开始征集了!

2017-11-14 律家君 广东律师之家

广东省律师协会欢迎您!


通知

各位律师:

为了更好地分享法律顾问领域的业务经验和交流心得,宣传并提升我省法律顾问专业领域律师的专业形象,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决定评选2017年度广东省律师法律顾问专业领域十大典型案例,现向全省律师征集案例,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由我省执业律师承办或主要承办的法律顾问专业领域法律服务项目或案例;

(二)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结的法律服务项目或案例,包括以项目完成成果为标志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标志。


二、案例类型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律顾问(含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及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建设工程、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电子商务等法律顾问典型法律服务项目或案例。


三、评选标准

入选典型法律服务项目或案例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经完成——提交经客户确认的法律服务项目成果、结案报告等(应语句通顺,逻辑清晰,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卷宗完备)。

(二)承办律师办理过程中,思路清晰,主动收集及有效运用证据材料,法律政策运用适当,与当事人沟通良好。

(三)法律服务项目或案例具有典型性、新颖性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够较好展现律师工作价值,起到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或同类业务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四)承办律师操作规范,发挥了较好的专业水平,并在案例或法律服务项目处理结果上有所体现。

(五)申报人必须是案例或法律服务项目的主办律师或承办律师,并为广东省执业律师。

(六)常年法律顾问案例既包括有代表性的非诉工作成果,也可包括顾问期内已办结的诉讼案例,但该诉讼案例需能体现与顾问律师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如法律风险防控服务等)工作相关。专项法律顾问的案例应为非诉讼事务。


四、案例提交要求

(一)由主办律师作为申报人向省律协申报,律师事务所需对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并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申报人提交的参评法律服务项目或案例材料应真实、客观、完整(如涉及相关保密等事项,报送时可作技术处理),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法律服务项目或案例的申报书及主要工作底稿,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表》(见附件)与《申报书》(《申报书》由申报人自行撰写,应简明介绍申报法律服务项目或案例的概况,并指出申报的法律服务项目或案例所具有的典型性、新颖性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对同类案件或同类业务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等较好展现律师法律顾问工作价值的地方);

2.委托代理合同/法律顾问合同的扫描件;

3.律师团队成员的律师证扫描件及成员分工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4.(工作进程)时间表/计划书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5.尽职调查清单(如有,仅提供目录,无需提供具体资料)及尽职调查报告(如有)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6.能够体现承办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过程和结果的主要律师文书(如实施方案、备忘录、协议/合同、阶段成果报告等)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7.结案报告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8.案例全部卷宗原件(业务档案)的扫描件;

9.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收费发票的扫描件;

10.经客户签名/盖章的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反馈卡(客户对案例服务的评价反馈)。


五、申报方式

请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省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指定邮箱:enze8899@126.com,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2017年度法律顾问专业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提交申报材料时,申报人应按以上所列材料的先后顺序标明序号并准备为电子文档(PDF格式),须加签名或盖公章的材料应提交文件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


六、评选方式

法律顾问专业领域十大典型案例的评委将以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熟悉评选业务领域的成员为主,并邀请省律协领导或其他专业委员会成员、专家等作为评委,在申报案例中择优评选出十大案例。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庆社, 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联系电话:13686861872。

 

附件:2017年度广东省律师法律顾问专业领域案例申报表 请点击“阅读原文”领取!

 


 

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供稿 | 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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