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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在惠州举行“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会”暨“环境案件处理技能专题讲座”

2017-12-26 律家君 广东律师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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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6-17日,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在惠州举行“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会”暨“环境案件处理技能专题讲座”。省律协副会长吴兴印出席会议。专委会主任李军强主持会议,副主任杨瑞华、秘书长邵卫国及全体委员等参加会议。

▲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李军强主任



16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暨年终总结会”如期举行。会议首先由李军强主任带领大家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的内容。李主任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我们带入了一个新时代,新时代中又有许多新要求,新要求又给我们带来的发展新空间,新空间又催生了新服务。所以,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开拓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新产品,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随后,各与会委员纷纷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对报告理解。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在这项伟大的事业中,作为从事环保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不能缺位。我们要抓住历史的机遇,开拓创新,为国家乃至全球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自已的贡献。此外,根据安排,会议还对环境与资源专委会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总结汇报,委员会各工作小组均表示有信心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省律协吴兴印副会长


吴兴印副会长在总结讲话中表示,今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委员会继续努力,依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他还鼓励委员会在明年的工作中,多出亮点,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17日,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和惠州市律协在惠州联合举办“环境案件处理技能专题讲座”。惠州市律师近100人参加讲座。省律协吴兴印副会长、惠州市律协杨择郡会长等出席讲座并致辞。讲座特邀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曹晓凡教授担任演讲嘉宾。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曹晓凡教授


讲座上,曹晓凡教授就排污许可制度的改革、环境违法行为的认定、环保部四个配套办法的适用、污染环境罪的司法实践及环境公益诉讼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曹教授首先结合修订后《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单行法的规定及地方政府在排污许可管理中的做法,分析了当前排污许可所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认定企业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随后,曹教授重点讲解了关于按日连续处罚的具体适用,并结合环保部门在执法中的实际案例,对何为拒不改正作了详细讲授。最后,针对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数量大幅提高,且呈现出地区不平衡及量刑过轻等现象,曹教授结合大数据,分析了超标排污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是当前普发污染环境犯罪的高发类型。


当前,环境资源类案件逐年增多,举办本场专题讲座旨在提高我省律师在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中的专业技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讲座获得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拟稿 摄影 | 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

核稿 | 罗楚茵

审定 | 邓捷

编辑 排版 校对 | 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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